關於商業秘密的範圍有哪些
商業秘密分為技術信息和經營信息兩種類型。 所謂技術秘密信息,是指符合商業秘密定義的非專利技術。其範圍主要包括:技術設計、應用試驗、工藝流程、工業配方、化學配方、制作工藝、技術樣品、質量控制、制作方法和計算機程序等信息。 另外,技術信息可以是壹項完整技術,也可以是壹項完整技術中的壹個或若幹個相對獨立的技術要素。根據這點,就可以將壹項完整技術中的壹部分技術要素申請專利保護,另壹部分技術要素作為商為秘密保護,如果其中含有計算機程序設計,還可享有著作權的雙重保護。 所謂經營秘密信息,是指符合商業秘密定義的有關經營管理方面的方法、經驗和策略。主要包括:發展規劃、競爭方案、管理訣竅、客戶名單、貨源情報、產銷策略、財務狀況、投融資計劃、標書標底、談判方案、財產擔保及涉訟糾紛等方面的信息。 經營信息在表現特征上同技術信息壹樣,可以是壹個完整的經營方案,也可以是經營方案中若幹相對獨立的經營要素。比如在產銷策略中所包含的成本核算、銷售渠道、廣告方案、價格方案等要素,都可以單獨作為商業秘密存在。 商業秘密範圍,是企業確定商業秘密的依據和標準。上述範圍可稱為商業秘密的基本範圍。企業應當依據商業秘密的法律定義和基本範圍,結合本企業生產經營的範圍、性質及特點,制定本企業商業秘密具體範圍,並以正式文件或合同形式通告企業員工和其他具有保密義務的人員。企業商業秘密的具體範圍,應當根據企業生產經營情況的發展變化及時予以修改完善。關於商業秘密的密級。
法律法規既沒有規定商業秘密應當區分密級,也沒有規定不同密級的商業秘密受法律保護程度有什麽區別。區分不區分商業秘密的密級完全取決於企業保密工作需要和權利人意願。從企業保密防範的原則來講,劃分和確定商業秘密密級,有利於商業秘密的分級管理,有利於突出重點、確保企業核心機密的安全。 商業秘密的密級可以根據其關系企業利益的重要程度分為A級、AA級、AAA級(或秘密、機密、絕密)三級。關於保密期限。
保密期限是對商業秘密需要保密的時間界定。法律對商業秘密保密期限未作限定,權利人可以自願選擇是保密還是公開。由於商業秘密的價值周期和保密周期都很難準確把握,商業秘密的保密期限壹般不宜明確確定,應當由權利人根據情況變化隨機掌握。但在特殊情況下,對於特定信息確定保密期限是必要的。 如正在申請專利的信息、壹旦產品進入市場就可能被破解和仿制的信息、或者壹旦實施就無異於公開的信息,就具有明確的保密期限。規定這壹部分信息保密期限的意義,就是把保密期和非保密期明確劃分開來並使全體員工明確,使其在保密期內作為商業秘密受到嚴格保護,並且壹旦申請到專利或者產品上市、營銷策略實施,就能夠不受約束的宣傳、推銷。另外,有目的的公開、轉讓和激活壹些閑置或者過時的商業秘密對企業有利而無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