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告中涉及的知識產權:
創意內容,如文字材料、照片、藝術品、圖像、廣告版面、音樂、視頻等,都可以受到版權保護;
廣告口號和聲音在某些情況下可以受到著作權和/或商標法的保護;
廣告中的商號、標識、產品名稱、域名等標記可以受商標保護;
地理標誌可以受到反不正當競爭法、消費者保護法、保護證明商標的法律或保護地理標誌或原產地的專門法律的保護;
計算機生成的圖像符號、屏幕顯示、圖形用戶界面(GUI)甚至網頁都可以受到工業產品設計的保護。
網頁設計最好受版權保護;
根據不同國家的法律,用於創建數字廣告的軟件,例如計算機生成圖像(CGI ),可以受到版權和/或專利的保護;
某些形式的廣告技術或商業方法可以受到專利或實用新型的保護;
獨特的包裝,如瓶子或容器的形狀,可以受到商標、工業設計的保護,或在某些國家作為商業裝飾;
個人特征,如姓名、照片、肖像、聲音或簽名,可以受到公開權或隱私權的保護;
數據庫,如客戶的詳細資料,可以受到著作權或數據庫特別法的保護;
不正當廣告方式,包括虛假廣告說明、虛假產品保證、欺騙性包裝、不誠實促銷或推銷,都可以被反不正當競爭法禁止。
商人總是找到新的方法來宣傳他們的產品和服務。隨著廣告復雜性的增加,更多的知識產權也在增加。這樣壹來,最簡單的廣告可能只涉及到logo的版權和/或商標權,而高級的視聽作品可能會加入很多復雜的知識產權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