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勵誌獎學金的申請人必須符合:
《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職業學校國家勵誌獎學金管理暫行辦法》第二章第六條的規定,具體應該滿足以下條件:
學習年限,參照國家獎學金學習年限規定執行
學習成績。學習成績排名與綜合考評成績,原則上應評選範圍位於前10%,前10%無法評出的可擴展到20%(含20%)。其他方面表現非常突出的,可以擴展到前30%,但必須提交詳細的證明材料,“其他方面表現非常突出”參照國家獎學金“特別優秀”規定執行。
原則上通過貧困認定的學生方能申報,上學年無補考或者重修。特別優秀是指:
壹、在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中表現突出,具有見義勇為、助人為樂、風險愛心、服務社會、自立自強的實際行動,在本校、本地區產生重大影響,在全國產生較大影響,有助於樹立良好的社會風尚。
二、在學術研究方面上取得突出的顯著成績,以第壹作者發表論文被SCI、EI、ISTP、SSCI全文收錄,以第壹、二作者出版學術專著(必須通過專家鑒定)。
三、在學科競賽方面取得顯著成績,在國際和全國性專業比賽專業學了競賽、課外學術科技競賽中獲得壹等獎、金獎或以上獎勵。
四、在創新發明方面取得顯著成績,科研成果獲得省、部級以上獎勵或獲得國家專利(須通過專家鑒定)。
五、非體育專業的學生參加省級以上體育比賽獲得個人獎項前三名,集體獎項前二名,高水平運動員參加國際和全國體育比賽獲得個人項目前三名,集體項目前二名,集體項目應為主力為主。
六、在重要文藝比賽中取得顯著成績、參加國際和全國性比賽獲得前三名,參加省級比賽獲得第壹名,為國家爭得榮譽。集體項目應為主要演員。
七、獲得全國三好學生、全國優秀幹部、全國社會實踐先進個人、全國十大傑出青年,中國青年五四獎章等全國性榮譽稱號。
上述七方面以外,如在其他方面有同等級別的特別優秀表現,也可以作為突出表現提交相關資料。
參考資料
上海商學院:/wmzx/fjwd/201501/t20150111_3802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