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化工正高級工程師評審量化評分標準介紹如下:
(壹)學歷資歷條件
符合下列條件之壹:
1.具備博士學位,從事本專業技術工作滿 2 年。
2.具備碩士學位,或第二學士學位,或大學本科學歷,或學士學位,取得工程師職稱後,從事本專業技術工作滿 5 年。
3.具備本專業或相關專業的工程類博士專業學位,從事本專業技術工作滿 1 年。
4.不具備上述學歷條件,取得工程師職稱後,從事本專業技術工作滿 5 年;或具備上述學歷條件,取得工程師職稱後,從事本專業技術工作滿 3 年。任現職期間,符合下列條件之壹,可由 2名本專業或相近專業正高級工程師推薦破格申報。
(1)國家級科技成果獎二等獎以上獲獎項目的主要完成人
(排名前 5)。
(2)省(部)級科技成果獎壹等獎以上獲獎項目的主要完成人(排名前 5)。
(3)獲中國專利優秀獎以上、廣東專利金獎以上獎項的主要完成人(排名前 5)。
(4)獲國家或省批準的有突出貢獻的中青年專家稱號者(含享受政府特殊津貼專家)。
(二)工作能力(經歷)條件。?
系統掌握專業基礎理論知識和專業技術知識,具有跟蹤本專業科技發展前沿水平的能力,熟練運用本專業標準和規程,在相關領域取得重要成果;具有壹定的技術研究能力,能夠撰寫為解決復雜技術問題的研究成果或技術報告;在指導、培養中青年學術技術骨幹方面發揮重要作用,能夠指導工程師或研究生的工作和學習。
(三)業績成果條件。?
任現職期間,符合下列條件之二項:
1.主持或作為主要人員,獲得市(廳)級以上科技獎 1 項以上,或省級以上學科及行業科技二等獎以上獎項 1 項以上。
2.主持完成省(部)級以上各類項目 1 項以上,通過驗收或經科技成果評價達到國內先進以上水平。
3.主持完成大型工程項目設計 1 項以上、或中小型工程項目設計 2 項以上,通過驗收或經科技成果評價達到國內先進以上水平。
4.主持完成較高難度、較復雜的新產品、新工藝、新技術的研究開發 1 項以上,通過驗收或經科技成果評價達到國內先進以上水平。
5.主持完成企業技術改造項目 1 項以上,或消化、吸收引進國外先進技術 1 項以上,解決了較復雜技術問題。
6.主持完成先進技術成果轉化或推廣應用項目 1 項以上,解決了較復雜的技術問題,取得了經濟效益。
7.主持完成制定標準、規範或規劃 1 項以上,被采納並實施效果良好。
8.作為主要發明人獲得授權發明專利 1 件以上或實用新型專利 3 件以上,至少 1 件實現產業化應用,取得了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
(四)學術成果條件。?
任現職期間,符合下列條件之壹:
1.公開出版本專業相關學術、技術專著 1 部以上。
2.公開發表與本專業及本人參與完成的工作有關論文 2 篇以上(獨撰或第壹作者)。
3.在本專業領域的市級以上學術交流會上發表本專業研究性學術文章或在本專業領域刊物上發表與本專業及本人參與完成工作有關的論文 3 篇以上(獨撰或第壹作者)。
4.作為主要撰稿人,撰寫有較高水平和實踐指導意義的本專業相關技術研究報告 3 篇以上。
5.作為主要撰稿人參與編寫或修訂出版發行的本專業相關標準、教材或技術手冊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