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農學(畜牧、獸醫、水產、農業經濟)科職責:負責制定本專業的技術工作規劃或計劃,提出技術推廣項目,制定技術措施;主持或參與科學實驗、國內外新成果的引進和新技術的推廣,解決生產中的技術問題,分析評價試驗結果和推廣效果,撰寫技術報告和工作總結;承擔技術培訓,指導和組織初級技術員開展技術工作。
(2)高級農藝師(畜牧、獸醫、水產、農經)崗位職責:負責制定本部門或區域的生產發展規劃,進行理論和實踐上的可行性分析和論證,並指導或組織實施;提出生產和科技中應采取的技術措施,解決生產中的重大技術問題;審批科研推廣項目,主持或參與科學技術研究和成果鑒定;撰寫高水平的學術技術報告和工作總結;承擔技術培訓,指導和培訓中級技術人員。
二、申報條件
(壹)擁護黨的路線、方針和政策,遵紀守法,愛崗敬業,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
(二)身體健康,能夠全面履行現崗位職責。
(三)任職以來,年度和任期考核均為合格及以上。
(四)外語水平符合國家和我省有關政策規定。
(五)專業理論水平和專業素質測試。
(6)申報的專業與其從事的專業壹致。
(七)教育和服務年限,應當符合下列要求:
1、申報農學(畜牧、獸醫、水產)師資格,必須符合下列條件之壹:
(1)相關專業碩士畢業,從事相關專業工作滿3年。
(2)相關專業碩士研究生畢業,取得助理農學(畜牧、獸醫、水產)資格並擔任助理農學(畜牧、獸醫、水產)職務滿2年。
(3)取得相關專業大學本科畢業,取得助理農學(畜牧、獸醫、水產)教師資格並擔任助理農學(畜牧、獸醫、水產)教師滿3年。
(4)相關專業大學本科或專科畢業,取得助理農學(畜牧、獸醫、水產)教師資格並擔任助理農學(畜牧、獸醫、水產)教師滿4年。
(5)在縣(市、區)及以下單位工作的農業技術人員,相關專業中專畢業並從事本專業工作15年,取得助理農學(畜牧、獸醫、水產)資格並擔任助理農學(畜牧、獸醫、水產)職務滿5年。
2、申報高級農學(畜牧、獸醫、水產)師資格,必須符合下列條件之壹:
(1)相關專業博士研究生畢業並取得博士學位,取得農學(畜牧、獸醫、水產)教師資格並擔任農學(畜牧、獸醫、水產)教師滿2年。
(2)相關專業碩士研究生畢業,取得農學(畜牧、獸醫、水產)專業資格並擔任農學(畜牧、獸醫、水產)專業教師滿4年。
(3)取得相關專業碩士學位,取得農學(畜牧、獸醫、水產)專業資格並任農學(畜牧、獸醫、水產)專業職務滿5年。
(4)相關專業大學畢業,取得農學(畜牧、獸醫、水產)專業資格並擔任農學(畜牧、獸醫、水產)專業教師滿5年。
(5)相關專業大專畢業,獲省(部)級科學技術獎二等獎以上,取得農學(畜牧、獸醫、水產)專業資格,擔任農學(畜牧、獸醫、水產)專業教師滿5年。
(6)在縣(市、區)及以下單位工作的農業技術人員,相關專業大專畢業並從事本專業工作滿20年,相關專業中專畢業並從事本專業工作滿25年,表現突出,取得農學(畜牧、獸醫、水產)專業資格並擔任農學(畜牧、獸醫、水產)專業教師滿7年。
3、申報高級農業經濟師資格,必須符合下列條件之壹:
(1)博士畢業,取得農業經濟師資格,任農業經濟師滿2年。
(2)碩士研究生畢業並獲得碩士學位,取得農業經濟師資格,擔任農業經濟師職務滿4年。
(3)取得碩士學位,取得農業經濟師資格,擔任農業經濟師職務滿5年。
(4)大學畢業,取得農業經濟師資格,擔任農業經濟師職務滿5年。
(5)在縣(市、區)及以下單位工作的人員,不具備上述學歷,須通過經濟類專業(農業)全國中級技術資格考試,且大專畢業後從事本專業工作滿20年,中專畢業後從事本專業工作滿25年,擔任農業經濟師滿7年。
三、評價條件
(壹)農學(畜牧、獸醫、水產)師評估條件
1,專業理論水平,必須符合以下條件:
(1)系統掌握專業理論和專業技術知識。
(2)了解相關學科的基礎專業知識。
(3)了解本專業最新的國內科技現狀、動態和發展趨勢。
(4)熟悉本專業的法律法規、政策標準、技術規範和技術規程。
2、業務能力和經驗,必須具備以下條件:
(1)具有獨立完成專業技術工作的能力和經驗。
(2)具有解決本專業復雜、疑難技術問題的能力和經驗。
(3)具有指導和培養下壹級專業技術人員工作和學習的能力和經驗。
(4)具有從事實驗研究和推廣新成果、新技術的能力和經驗。
3.論文和作品必須滿足第1條中的以下條件:
(1)作為主筆,公開發表自己的專業作品。我寫了10000字或者編了5000字的圖集。
(2)單獨或作為第壹作者在CN期刊上發表本專業學術論文1篇。
(3)單獨或作為第壹作者,在省(部)級以上專業學術會議上宣讀學術論文2篇。
(4)參與專業培訓教材或技術手冊的編寫。我已經寫了65,438+00,000字,公開發表或者在實際工作中應用。
(5)參與了專業農業區劃、農業誌、疫病等的編纂出版。我寫了兩萬字。
(6)在縣(市、區)及以下工作的農業技術人員主持撰寫專業發展規劃、可行性研究報告、調查報告、技術方案、田間試驗研究報告等。,被縣級政府或省級及以上城市采納。
4.業績和成果應符合下列條件中的兩項(省轄及以上單位人員應具備(1)(2)(3)(4)(5) 1):
(1)作為技術骨幹參與過省(部)級重大科技項目。
(2)省級單位人員作為主要參與者獲得省級以上專業科技成果壹等獎1或二等獎1,省級單位人員獲得省級以上專業科技成果二等獎1,縣級以下單位人員獲得省級以上專業成果。
(3)獲得1項與本專業相關的國家發明專利、實用新型和外觀設計專利。(註:如果妳申報農業職稱,需要發明專利,請聯系我,我可以幫妳。聯系方式:電話:1390 5236606 QQ:908972841微信號:jshajfc郵箱:jshajfc@163.com)。
(4)作為主要參與方,編制並正式頒布實施國家、行業或地方標準、技術規範、技術規程、企業標準等1項。
(5)作為主要參與者參與完成本專業省級1科研或推廣開發項目,並通過項目下達單位組織的鑒定或驗收;或參與完成本專業新技術試驗示範1可選項目,取得良好的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並通過同行專家的鑒定或認可。
(6)參與1新資源、新產品、新品種、新技術、新材料、新設備、新工藝的勘察、設計、研究、培育和開發,並通過省級鑒定(驗收),取得良好的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
(7)在縣(市、區)及以下單位工作的農業技術人員,引進推廣新技術、新品種、新產品、新工藝1項,技術推廣覆蓋率占縣(市、區)適宜推廣面積10%以上或累計面積3萬畝以上,增產或增收5%以上。
(8)參與編寫專業發展規劃、可行性研究報告、調查報告、技術方案、現場實驗研究報告等。,並有1篇被縣級政府或省級以上業務主管部門采納(縣級及縣級以下單位工作人員,作為論文使用的,不作為成果使用)。
(9)參與省(部)級高產創建、省級農業科技園區(區、片)、示範點或中型農業科技企業的科研開發,取得良好的經濟、社會、生態效益,經省級市(部門)及以上管理部門鑒定驗收。
(10)現任工作期間獲得縣級以上“勞動模範”稱號或獲得省、市級“五壹勞動獎章”;或獲得縣級以上黨委、政府授予的工作獎勵;或獲得省轄市及以上農業、人事部門頒發的業務工作獎;或獲得縣級以上政府或組織、人事部門授予的技術榮譽稱號;或經行業省轄市及以上業務主管部門表彰認可(限縣及以下單位)。
(二)高級農學(畜牧、獸醫、水產)師評定條件。
1,專業理論水平,必須符合以下條件:
(1)全面系統地掌握本專業的理論和技術知識,在本專業某壹領域有較深造詣。
(2)熟悉本專業相關學科的基礎知識。
(3)了解本專業國內外最新科技現狀、動態和發展趨勢,熟悉本專業的新理論、新技術和新工藝。
(4)掌握與本專業相關的法律法規、政策標準、技術規範和技術規程。
2、業務能力和經驗,必須具備以下條件:
(1)具有熟練完成專業技術工作的能力和經驗。
(2)具有解決本專業關鍵技術問題和復雜疑難技術問題的能力和經驗。
(3)具有作為技術骨幹主持或完成重點實驗研究和工程項目建設的能力和經驗。
(4)具有主持或參與本單位、本地區、本專業科研推廣項目的立項、論證、實施或制定方案、建議的能力和經驗。
(5)具有指導和培養下壹級專業技術人員工作和學習的能力和經驗。
3.論文和作品必須滿足第1條中的以下條件:
(1)我作為主筆,出版發行了我的專業作品。寫了兩萬字或者編了八千字的畫冊。
(2)單獨或作為第壹作者在國家核心期刊發表本專業學術論文1篇,或被SCI、EI、ISTP收錄1篇,被引用較多。
(3)單獨或作為第壹作者在CN期刊上發表本專業學術論文2篇,或在CN期刊上發表本專業學術論文1篇,在省(部)級專業學術會議上宣讀學術論文2篇。
(4)單獨或作為第壹作者,撰寫1本專業培訓資料或技術手冊,每本2萬字以上由本人撰寫,或作為主要作者,撰寫2本2萬字以上由本人撰寫的專業培訓資料或技術手冊,公開發表並在實際工作中應用。
(5)本人作為主要投稿人,編輯出版了專業農業區劃、農業誌、疫病等版本。我寫了三萬字。
(6)在縣(市、區)及以下工作的農業技術人員主持撰寫專業發展規劃、可行性研究報告、調查報告、技術方案、田間試驗研究報告等。,並被省轄市政府或省級及以上業務部門發布或采用。
4.業績和成果應符合下列條件中的兩項(省轄及以上單位人員應符合(1)(2)(3)(4)(5)(6)(7)中的1):
(1)作為主要完成人(限10),參與完成本專業省(部)級以上重大科技項目1項。
(2)省轄市及以下單位人員作為主要完成人(限前7名),參與完成省級市(廳)級本專業重大科技項目2項。
(3)作為主要完成人獲得省(部)級以上科技獎勵1項。
(4)省轄市及以下單位人員作為主要完成人(限前7名),獲得省級市(廳)級科學技術壹等獎1;縣(市、區)及以下單位作為主要完成人(限前7名),獲得省級市(廳)級科學技術獎二等獎。
(5)作為主要完成人,本人已獲得與本人專業相關的國家發明專利1項,或實用新型、外觀設計專利2項(註:如申報農業職稱,需要發明專利,請聯系本人幫助。聯系方式:電話:1390 5236606 QQ:908972841微信號:jshajfc郵箱:jshajfc@163.com)。
(6)作為主要實施者,編制國家、行業、地方標準1項,或技術規範、技術規程2項,並正式頒布實施。
(7)省直單位工作人員作為主要完成人(限前7名),完成省(部)級專業提升發展項目2項,省直及以下單位工作人員作為主要完成人(限前5名),完成省(部)級專業提升發展項目2項,並通過項目組織的鑒定或驗收;或主持完成本專業三項可選項目的新技術試驗、示範,並取得顯著的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通過同行專家鑒定或認可。
(8)作為主要完成人,完成重大災害(疫情)防治工作,制定防治方案並組織實施,取得較大成績,受到省級以上省級黨委、政府或業務主管部門表彰的。
(9)主持1項目或完成2項新資源、新產品、新品種、新技術、新材料、新設備、新工藝等的勘察、設計、開發、培育和研制。,並通過了省轄市(部門)及以上的鑒定(驗收),取得了良好的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
(10)在縣(市、區)及以下工作的農業技術人員主持引進和推廣新技術、新品種、新產品、新工藝,技術推廣覆蓋率占縣(市、區)適宜推廣面積的20%以上或累計面積654.38+萬畝以上,增產或增收5%以上。
(11),作為主要作者,編寫了實驗室質量手冊、作業指導書等。實驗室通過省級認證或被評為省(部)級標準化實驗室。
(12)主持撰寫專業發展規劃、可行性研究報告、調查報告、技術方案、現場實驗研究報告等。,由省轄市政府或省級業務主管部門發布或采納(縣級及縣級以下單位工作人員,作為論文使用的,不作為成果使用)。
(13)解決農業生產重大問題,指導省(部)級高產創建、省級農業科技園區(區)、示範點或中型農業科技企業的科研開發,取得明顯的經濟、社會、生態效益,並通過省級鑒定驗收。
(14)現任職務期間,獲得省級以上城市“勞動模範”稱號或獲得省級“五壹勞動獎章”;或獲得省委、省政府頒發的工作獎勵;或獲得省級以上農業、人事部門頒發的業務工作獎;或獲得省級以上政府或組織、人事部門授予的科技榮譽稱號;或行業省級及以上業務主管部門認定(限縣及以下單位)。
本條件自2012 1年10月起試行,原《河南省農業技術人員中高級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申報評審條件(試行)》(職〔2003〕18號)同時廢止。
資料來源:河南省農業系列中高級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申報與評審條件(試行)
河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辦公室於2011年8月6日出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