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法律方面的認定;
(二)技術合同標的技術認定;
(三)對認定的技術合同進行分類登記;
(四)核發技術合同登記證明;
(五)核定技術性純收入。第九條 技術合同認定登記收費標準按自治區科委、自治區物價局內科字(1989)第98號《關於制定技術合同認定登記收費暫行標準的通知》執行,不得采取任何方式收取額外費用。第十條 技術合同當事人憑認定登記的技術合同文本和“技術合同登記表”到銀行辦理付款手續。未經登記的合同,銀行有權拒絕辦理。第十壹條 經技術合同登記機構認定的技術合同,可享受財稅獎勵等優惠政策。需提取獎酬金的,應向原技術合同登記機關報送受讓方出具的項目驗收證明、合同文本、成本核算單和“技術合同登記表”,經審查批準後,由技術合同登記人員填寫“報酬費支付單”,並加蓋呼和浩特市各級技術市場管理機關的技術合同登記專用章,當事人憑此支付單到銀行提取技術貿易獎酬金;需辦理科技信貸的,同時向銀行報送技術合同文本及“技術合同登記表”和項目有關資料,符合國家減免稅收條件的技術合同項目憑“技術合同登記表”向稅務部門申請辦理減免稅手續。第十二條 未經登記的技術合同,買方所支付的費用不能在企業管理經費中列支,不能在成本中分攤或稅前列支,事業單位不能在事業費或預算外收入中列支。第十三條 經市各級技術市場管理機關認定登記的技術開發、技術轉讓、技術咨詢、技術服務等技術性純收入的提取比例按《呼和浩特市技術市場管理辦法》第16條、第17條的規定辦理。第十四條 以不正當手段進行技術合同登記、騙取獎金和減免稅待遇的,市技術市場管理辦公室有權會同市工商和稅務主管部門令其補交稅金、追回獎金,情節嚴重的,可吊銷營業執照和“技術貿易許可證”,對直接責任者由主管部門給予行政處分,直至追究法律責任。第十五條 對技術合同登記人員玩忽職守、營私舞弊而造成不良影響的,技術市場管理辦公室有權撤消其技術合同登記資格。由主管部門給予行政處分。觸犯刑律的,由司法部門追究其刑事責任。第十六條 未經認定登記的技術合同不得享受財稅與獎酬金等優惠政策,並處以合同成交款1~5%的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