碩士研究生 在蘇州就業有補貼嗎?具體要求是什麽?
就業補貼政策,根據甬政發〔2015〕112號文件規定,2016年1月1日起,畢業2年內高校畢業生到我市中小微企業首次就業、依法辦理就業登記、簽訂1年以上期限勞動合同並繳納社會保險費的,每滿1年給予個人2000元的就業補貼,補助期限不超過3年。 購房補貼政策,依據《關於優化人才住房保障的實施細則》(甬人社發〔2015〕179號)有關規定,自2015年8月12日至2018年8月11日,畢業十年內、取得全日制普通高校畢業證書,且申報時在甬就業創業的創客人才、基礎人才,在甬以家庭為單位購買唯壹住房的,按規定享受購房總額2%的購房補貼,購房補貼總額最高不超過8萬元。 記者從市人社局獲悉,經研究,在青就業研究生住房補貼(2016年9-12月)申報工作定於4月下旬啟動,根據補貼新政策,補貼標準調整為碩士研究生800元/月,博士研究生1200元/月,補貼申報時間及相關要求另行通知。 研究生住房補貼範圍 派遣期內在青島市行政轄區內就業的國內普通高校統招全日制研究生(在職研究生除外);2016年以後首次來青就業,並取得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的留學回國研究生研究生住房補貼條件。 1.申報人員須研究生畢業且取得碩士、博士學位; 2.申報人員須具有本市戶籍; 3.申報人員所在單位應按規定為其正常繳納社會保險; 4.國內普通高校在青就業畢業生,須與用人單位簽訂就業協議,且報到證已派遣到用人單位; 5.留學回國研究生須辦理留學人員回國工作就業報到證; 6.不得重復享受政府優惠購房政策和住房補貼政策。 研究生住房補貼標準 根據《關於在青就業研究生住房補貼有關問題的通知》要求,自2016年9月起執行在青就業研究生住房補貼新政策。補貼標準為:碩士研究生800元/月,博士研究生1200元/月,緊缺專業碩士研究生1200元/月,緊缺專業博士研究生1500元/月。 研究生住房補貼享受期限 符合條件的研究生,可享受最長不超過36個月的住房補貼。 溫馨提醒:根據有關規定,符合條件的留學歸國研究生申領住房補貼時須提交教育部出具的《留學人員回國工作就業報到證》(以下簡稱《報到證》)。 請2016年以後首次來青就業的留學回國研究生及時辦理《報到證》,以免延誤申報。《報到證》具體辦理流程詳見中國留學網“就業落戶”欄目。蘇州人才引進政策
蘇州人才引進政策如下: 1、蘇州市引進頂尖人才(團隊)“壹人壹策”實施辦法。 2、蘇州市人才樂居工程實施意見。 3、蘇州市優秀人才貢獻獎勵若幹意見。 4、蘇州市企事業單位引才用才激勵辦法。 5、蘇州市社會化引才獎勵辦法。 6、蘇州市高層次人才舉薦辦法。 7、姑蘇創新創業領軍人才計劃。 8、姑蘇重點產業緊缺人才計劃。 9、姑蘇高技能人才計劃。 10、姑蘇知識產權人才計劃。 11、姑蘇科技創業天使計劃。 12、蘇州工業園區人才優購房政策。 蘇州工業園區發布了《蘇州工業園區人才優先購買商品住房操作辦法》,在園區就業、創業並連續繳納社保或個稅12個月及以上,學歷為本科及以上且在蘇州市無自有住房,或為園區人才辦認定的其他高層次緊缺人才可申請優購房。 13、相城人才購房優惠和補貼。 1、蘇州相城區開啟人才購房綠色通道,來我區工作滿3個月的全日制本科學歷(中級職稱)及以上人才,可憑人才證明在區內購房不受戶籍、社保、積分等限制條件的影響; 2、根據人才類別提供區鎮國資公司配建或參與建設的商品住房項目600-2000元/平方米不等的.減免優惠,和房地產開發公司在區內投資新建房地產項目的優先選房購買資格; 3、納入享受住房公積金支持政策高層次人才目錄的各類人才,首次使用公積金貸款購買首套住房的,可享受貸款限額的1.5-4倍,公積金繳存滿壹個月即可辦理;繳存公積金可按實際工資總額計算,不受公積金繳存基數上限限制; 4、首次引進且個人及家庭在蘇州市無自有住房的人才,可申請最高1000萬元安家補貼和最高10000元/月租房補貼。2022年蘇州人才引進政策
2022年蘇州人才引進政策: (壹)創業領軍人才(領軍):申報項目已在相關技術領域實現重大突破,1-2年內能夠實現產業化。申報人技術水平高,業績特別突出。 (二)創業領軍人才(孵化):申報項目發展潛力大,已在相關技術領域實現突破且2-3年內能夠實現產業化。申報人技術領先或商業模式創新度高。 (三)創新領軍人才:申報人為姑蘇區重點企業引進的關鍵技術人才,能夠有效推動企業自主創新和技術升級,工作業績突出。 具體條件如下: 1、科技創業領軍人才(領軍、孵化) 重點支持電子信息、互聯網+、大數據、節能環保、傳感技術及物聯網、檢驗檢測、現代物流及高端科技服務業等領域帶技術、帶項目、帶資金到我區創業的海內外高科技領軍人才(團隊)。 2、科技創新領軍人才 重點支持到姑蘇區科技型企業領銜科技創新工作,能促進企業轉型升級和跨越發展的創新人才(團隊)。基本條件如下: (1)擁有博士學位(國家級重大人才工程人才、世界500強企業首席技術官、國家重大科研項目負責人可放寬到碩士); (2)具有國內外知名企業、高校、科研單位關鍵崗位2年以上相關研發或管理工作經歷,並取得較為突出業績,擁有能夠促進企業自主創新、技術升級的產權明晰的核心技術成果; (3)2021年1月1日後引進到蘇州企業全職工作,擔任研發機構主要負責人、關鍵研發項目主持人及以上職務,並於2022年6月30日前完成引進手續正式到崗工作,引進後能全職連續為企業服務3年以上; (4)引才企業應具備以下條件之壹:1經認定的國家高新技術企業;2市級獨角獸培育計劃、瞪羚企業培育計劃入選企業;3市級以上領軍人才創辦的企業;4建有市級及以上研發機構的企業。 申報人才引進所需材料 創業領軍人才需提供:《姑蘇區科技創業領軍人才申報書》、創業計劃書、承諾書、身份證件、學歷學位證書(海外留學人員應提供國家教育部出具的學歷認證)、以往工作經歷及業績證明。 創辦企業證明材料(營業執照、驗資報告、公司章程及股權結構、年度財務審計報告(新辦企業提供上月末財務報表)、單位用工參加社保、企業繳納稅收證明等);項目主要成果(專利證書、軟件著作權登記證書、檢測報告、獎勵證書、銷售合同等)及其它證明材料。 創新領軍人才需提供:《姑蘇區科技創新領軍人才申報書》、創新計劃書、承諾書、身份證件、學歷學位證書(海外留學人員應提供國家教育部出具的學歷認證)、以往工作經歷及業績證明;引才企業營業執照、企業資質(建設市級以上研發機構)證明、年度財務審計報表。 引進人才與企業簽訂的勞動協議、薪酬或股權證明、在當地繳納養老保險及個人所得稅等相關證明材料、知識產權權屬證明或使用協議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