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著名雕塑家何鄂女士在仔細看了復制品照片和視聽資料後怒不可遏。它完全模仿和抄襲原著,手法粗糙,歪曲和醜化了原著的人物形象和精神內涵。她認為這是對雕塑藝術的褻瀆和詆毀,是對知識產權的嚴重侵犯。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第四十六條、第四十七條、第四十八條之規定,《黃河母親》雕像的原創作人何鄂女士認為,該復制品嚴重侵犯了其復制權、展示權、保護作品完整性權和署名權。
據此,《黃河母親》著作權人何鄂於2002年2月7日向陜西省渭南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起訴合陽縣洽川風景區旅遊航運中心及復制品的創始人陸,要求被告立即停止展出並銷毀《黃河母親》假像;向原告賠禮道歉,並在全國及陜西、甘肅媒體上消除影響;賠償原告損失654.38+0.05萬元。2002年3月17日,該案在陜西省渭南市中級人民法院開庭審理。原告何鄂因忙於創作未到庭,由其委托的壹可、楊茁兩位律師全權代理。
易科律師在庭審中表示,位於蘭州市濱河中路黃河南岸的《黃河母親》雕像創作於1984,作者署名為鄂,作品已在甘肅省版權局登記,註明版權歸原告何鄂所有,律師當庭出示了《黃河母親》照片原件及作品登記證。被告陸於2002年9月在洽川風景區創作的《黃河母親》是對原告在蘭州創作的《黃河母親》的抄襲和非法復制。
易科律師展示了被告“黃河母親”和原告“黃河母親”雕像的大幅照片,並指出被告的作品與原告的作品有實質性的相似。具體表現:壹是兩者在表現主題上完全壹致,都以母親的形象表現黃河,以母親和小男孩表現黃河與中國兒童的養育關系;二、兩者的構成完全壹致,人物姿勢都是平臥,母親的動作都是右臂向前,支撐身體,面向右側;小男生都是從左到右,面朝前。第三,表現手法壹模壹樣,人物的頭部和四肢位置壹致。比如小男孩的頭部位於鋒線右側,各個位置的水線完全壹樣。第四,處理方式壹致。比如都是長發,衣線,水線,二層平臺,紀念石碑。
易科律師說:“從具體來看,有18個相似之處。這兩尊雕像除了人物表情、五官的協調、被告作品的姿勢等方面,以及醜陋的形象外,幾乎壹模壹樣,甚至大小比例也是壹樣的。被告對原告作品進行低俗的歪曲、醜化,極大地損害了原告作品的藝術形象。”
被告以如此低俗低劣的方式模仿、抄襲原告《黃河母親》,以創收、牟利為目的,將壹件享譽海內外、為社會提供藝術享受的城市雕塑作品,變成了壹件拙劣的賺錢工具。這不僅是對原告何娥女士的巨大精神侵害,也是對雕塑藝術的褻瀆和誹謗?被告依法承擔民事責任,賠償原告損失654.38+0.05萬元。
被告人陸,陜西省合陽縣洽川鎮下洋村農民。他在答辯中說,景區黃河心上用水泥沙築成的“黃河母親”雕像,是根據俞母親、母親等四位聖母院的典故創作的,並命名為“黃河母親”。天知道蘭州還有壹個“黃河母親”。他強調農民文化程度低,不懂法,並稱“雕像雖醜,兒子對母親來說也不算太醜。”
在法庭上,被告陸出示了四張《黃河母親》的設計草圖。但是原告看了之後認為這四張素描不是去年畫的。它們不舊,但很幹凈,有明顯的新墨跡。法院也不予認可。
在法庭調查中,被告承認自己建造的雕像沒有政府部門出具的證明,也沒有當地建設部門出具的工程證明。他本人沒有城市雕塑創作設計資質證書,卻投資1.3萬元建成了“黃河母親”。
法院還出示了全國城市雕塑建設指導委員會給渭南市中級人民法院的函和Xi美術學院雕塑系的鑒定意見。這兩份材料證明了被告的塑像、立意和構圖與原告相似,並指出了他們立意、表情、處理的壹致性。
被告對此毫無疑問。在法庭調解階段,被告陸承認侵權,同意銷毀復制品並公開道歉,但表示自己沒有錢賠償。法官宣布調解無效,宣判日期另行通知。
作為全國24個專利試點城市之壹,蘭州壹直重視知識產權保護。在得知《黃河母親》雕像被非法復制後,蘭州市知識產權局領導主動到原作者何鄂女士處了解情況,提出對其作品進行知識產權保護。
壹審判決被告賠償654.38+0.29萬元。
今年3月初,蘭州市知識產權局向國家知識產權局報告了這起版權侵權案件,同時也通知了陜西省知識產權局,要求關註此案。3月17日,該案在陜西省渭南市中級人民法院開庭審理,蘭州市知識產權局領導驅車700多公裏前來參加庭審。
4月19日,雕塑《黃河母親》原作者何鄂向蘭州市知識產權局表示,她認為陜西省渭南市中級人民法院的判決極不公正,沒有真正體現法律對知識產權應有的保護,並堅決表示要上訴。
“黃河母親”雕塑侵權案,陜西省渭南市中級人民法院於07年4月17日作出判決。法院審理查明,被告陸在合陽洽川風景區建造的雕塑《黃河母親》對原有人物進行了歪曲、醜化,構成對原告作品的侵權。判令被告立即停止展覽並銷毀,在甘肅、陜西兩省省級報紙上向原告公開賠禮道歉,消除其侵權行為給原告造成的影響,並賠償經濟損失654.38+萬元,精神損失654.38+萬元,其他費用654.38+0.9萬元,共計654.38+0.29萬元。
何鄂說:“對於我的律師提供的被告違法所得78萬元的證據,當地法院以被告未建立會計賬簿非法經營,其利潤無法計算為由,不予采信,我感到無法理解。”
何鄂在Xi的代理律師易科在電話中告訴筆者,何鄂打這場官司不是為了錢,而是為了捍衛藝術家的合法權益。本案不同於壹般的侵權案件。現在引起了國內外的廣泛關註,影響很大。目前,該案已在陜西省高級人民法院二審審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