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購活動中的采購主體包括各級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和團體組織。國家機關是指依法享有國家賦予的行政權力,具有獨立法人資格,使用國家預算作為獨立活動經費的各級機關。
事業單位,是指國家機關或者其他組織利用國有資產舉辦的以社會公益為目的,從事教育、科技、文化、衛生等活動的社會服務組織;團體組織是指中國公民為實現成員同意,自願組成並按照其章程開展活動的非營利性社會組織。
2.購買基金
采購人使用全部或者部分財政資金進行采購的,屬於政府采購管理範圍。財政資金包括預算內資金、預算外資金和政府性基金。用財政資金償還的貸款,視同財政資金。
3、采購內容和限額
政府采購的內容應當是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購目錄內的貨物、工程和服務,或者雖未列入集中采購目錄但采購金額超過規定限額標準的貨物、工程和服務。
4.地理範圍
我國政府采購法所管轄的地域範圍是指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政府采購活動。
采購方式有哪些?
1,公開招標
公開招標是政府采購的主要采購方式,與其他采購方式不並行。公開招標的具體金額標準屬於中央預算的政府采購項目,由國務院規定;屬於地方預算的政府采購項目,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
采購人不得將應當公開招標采購的貨物或者服務拆分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規避公開招標。
2.投標邀請書
邀請招標也叫選擇性招標。采購人根據供應商或承包商的信譽和業績,選擇壹定數量的法人或其他組織(不少於三個),向其發出投標邀請書,邀請其參加投標競爭,從中選擇中標供應商。條件:
(1)比較特殊,只能從有限範圍的供應商處采購;
(2)公開招標的費用占政府采購項目總值的比重較大。
(3)競爭談判
競爭性談判是指采購人或代理機構與多家供應商(不少於三家)進行談判,最終確定中標供應商。條件:
(1)投標後沒有供應商投標,或者沒有合格標的,或者新的投標未能成立;
(二)技術復雜或者性質特殊,無法確定詳細規格或者具體要求的;
(3)招標所需時間不能滿足用戶的迫切需求;
(4)總價無法提前計算。
4.單源
單壹來源采購又稱直接采購,是指所采購的貨物達到了限額標準和公開招標金額標準,但來源渠道單壹,或者取得專利、先行制造、加入合同,原采購項目隨後擴大,在不可預見的緊急情況下無法向其他供應商采購的情況。這種采購方式的主要特點是不具有競爭性。條件:
(1)只能從唯壹供應商處購買;
(2)在不可預見的緊急情況下,無法從其他供應商處采購;
(3)需要保證原采購項目或配套服務要求的壹致性,需要繼續向原供應商采購,追加資金總額不超過原合同采購金額的10%。
5.調查
詢價是指采購人向相關供應商發出詢價單進行報價,並在報價的基礎上比較確定最佳供應商的壹種采購方式。條件:當采購貨物規格標準統壹,現貨供應充足,價格變化不大時,可以詢價采購政府采購項目。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實施條例》第二條政府采購法第二條所稱財政性資金,是指納入預算管理的資金。以財政資金為還款來源的借款資金視為財政資金。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團體組織的采購項目同時使用財政性資金和非財政性資金的,使用財政性資金采購的部分適用政府采購法和本條例;財政性資金和非財政性資金不能分別采購的,統壹適用政府采購法和本條例。《政府采購法》第二條所稱服務,包括政府自身需要的服務和政府向社會公眾提供的公共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