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壹,技術股比例
看技術含量對公司或企業的作用,有的技術可以占50%以上的股份,有的可能只有10%的股份。技術入股是指技術持有人(或技術投資者)以技術成果作為無形資產投資於公司的行為。技術成果入股後,技術出資人取得股東身份,相應的技術成果產權轉移給公司享有。《公司法》第二十七條規定,股東可以用貨幣出資,也可以用實物、知識產權、土地使用權和其他可以用貨幣作價並依法轉讓的非貨幣財產出資。但是,法律、行政法規規定不能作為出資的財產除外。對作為出資的非貨幣財產應當進行評估核實,不得高估或者低估其價值。法律、行政法規對評估、定價有規定的,從其規定。理論上,技術股的比例可以占到70%以上,甚至100%。所以技術股的比例可以很高,但最低標準是30%。
二、技術入股的要求
應該明確技術投資的目標。技術方可以用專利權、商標權、非專利技術、計算機軟件著作權作為出資標的。弄清楚技術投資方是否有權處置該技術。技術投資者必須是有權處置該技術的人。即使是技術的發明人,也不壹定都有處置技術的權利。弄清楚技術投資方是否有權處置該技術。技術投資者必須是有權處置該技術的人。即使是技術的發明人,也不壹定都有處置技術的權利。註重技術投入的驗收;約定技術價值變更後的利息調整。
投資是指國家、企業和個人為了促進社會發展、實現互利和轉移資金的特定目的而相互簽訂協議的過程。也是特定經濟主體在壹定時期內將足夠數量的資金或實物貨幣等價物投入某壹領域,以期在可預見的未來獲得收益或資本增值的經濟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