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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權平均資本成本的應用

隨著收益法在我國評估實踐中的應用越來越多,新的問題也越來越多。由於收益法不像大多數評估人員過去熟悉的資產加成法那樣以歷史成本為基礎,需要更多的分析判斷,具有更多的變動性和不確定性。這也是我們評估師提高專業素質,爭取盡快與國際接軌的壹個動力。最常用的收益法是現金流量折現法,也稱為DCF法。

加權平均資本成本評估方法

在使用收益法評估公司價值時,評估師廣泛使用兩種方法——權益法和投資資本法(有時稱為直接法和間接法)。權益法是通過對公司的股利或權益現金流進行折現來評估公司股權的價值,這個折現率應該反映股權投資者要求的收益率。投資資本法主要關註和評估公司的整體價值,不像權益法只評估股權。投資資本法的評估結果是包括債權人和股東在內的所有索取者所要求的價值。此時所需權益的價值只能是公司總價值減去債權價值(故稱間接法)。計算公司價值最常見的方法是對公司所有投資者的現金流進行折現,包括債權人和股權投資者,折現率為加權平均資本成本,即股權和債務的加權平均成本,英文縮寫為WACC。因此,WACC是評估投資資本價值(間接)或公司股權價值(直接)的重要計算參數。

加權平均資本成本法在單項工程評價中的應用

在使用WACC法評估單個項目的價值時,值得註意的是,單個項目的風險應根據具體情況進行調整,因為資本加權平均成本壹般用於評估公司的整體資產價值。然而現實中,大多數企業都是多元化的。例如,壹個生產企業可能同時經營商業或房地產,因此不同類型的投資項目具有不同的風險。單純用公司的平均資金成本來對公司的所有部門和投資項目進行評價,顯然是不合適的。因此,在使用WACC法評估單個風險項目的價值時,有必要對加權平均資本成本進行調整。對於不同風險的項目,需要使用不同的加權平均資金成本來衡量,並為具體項目確定壹個具體的驗收標準。

根據公式rw ACC =(S/B+S)×RS+(B/B+S)×Rb×(1-TC)可以看出,用加權平均資本成本法計算壹個項目的資本成本,需要確定的因素有:(1)股權融資比率:S/B+S;(2)債務融資比率:B/b+ S;⑶稅後債務融資成本:Rb×(1-TC);⑷杠桿(債務)作用下的權益資本成本rs。如果這四個要素分別確定,WACC法可以用來評估混合融資的單個項目的價值。

1.具體項目的債務和股權融資比例是如何確定的?值得註意的是,這裏的債務融資與股權融資的比例必須根據項目的現值而不是公司的現值來確定。在具體操作中,有兩種方法可供選擇:

(1)假設單個項目和企業整體的債務融資比例相同;

(2)為具體項目估算不同的債務融資比例。

2.單個項目的稅後債務融資成本壹般很容易確定,等於貸款利率×(1-企業所得稅率)。

3.用加權平均成本法評估項目時的重點和難點是如何確定帶杠桿(債務)項目的權益資本(rs)成本。即使有公開有效的資本市場,權益資本的成本也不能直接獲得,因為企業通常沒有針對單個項目的公開上市股票,只能通過間接轉換獲得。根據資本資產定價模型,確定rs的關鍵是要求權益資本的杠桿貝塔系數βL,所以rs的確定可以通過三個步驟得到:首先計算單個項目的無杠桿貝塔系數U;然後用公式把βU換算成βl;最後,將βL代入CAPM計算杠桿權益資本的成本。

⑴對於單個項目無杠桿權益資本成本的計算,βU通常可以通過兩種方式計算:①定性分析:由有經驗的財務人員和專家根據項目的銷售收入和經營杠桿程度的敏感性來估計項目風險,並在企業資本加權平均成本的基礎上適當降低或提高。在實踐中,由於企業項目數量龐大、種類繁多,而且有些投資項目不會對企業的經濟價值產生重大影響,因此沒有必要花費大量的人力物力逐壹進行項目風險評估。因此,可以近似采用劃分項目風險等級的方法,將壹個企業所有項目可能存在的風險大致分為四個風險等級:低風險;中度(平均)風險;高風險和超高風險。在每個劃分的風險等級中,項目的資金成本由無風險利率加上每個風險等級對應的風險溢價決定。四個風險等級的劃分如圖1所示:

圖中表示的四個風險級別的風險程度依次增加。B級代表企業項目投資的平均風險程度。單個投資項目的風險程度根據其投後目的來判斷,具有以下四種投資目的的項目風險依次增大:增加運營費用;替換現有資產;用於企業擴張或並購;進行新產品和項目的研發。隨著投資風險的增加,每個項目都應相應地被劃分到更高的風險等級。

②定量計算:項目β值=企業總資產β值×項目相對風險系數。項目的相對風險系數=被評估項目的風險/標準項目的風險;進壹步等於項目銷售收入敏感度×項目經營杠桿/標準項目銷售收入敏感度×標準項目經營杠桿。然後將項目計算的β值代入CAPM模型,就可以確定無杠桿項目的權益資本成本βU。

⑵得到β U後,杠桿(債務)項目的βL可由下式推導:因為βU =βL×[s/B(1-t)+s]+βB×(B/B+s),其中債務融資的βB等於零,則有:β L = β U ÷。獲得βL後,可以再次使用CAPM模型計算混合融資模式下單個項目的權益資本成本rs。

綜上所述,在分別確定使用加權平均成本資本法所需的各個組成部分時,逐壹代入rw ACC =(S/B+S)×RS+(B/B+S)×Rb×(1-TC),就可以計算出具體投資項目的資本成本,進行融資決策:即根據項目資本成本規劃項目融資總量;選擇資金來源;擬定融資計劃;確定最佳資本結構。

此外,根據加權平均資本成本,還可以對項目進行投資決策,確定項目的總體選擇。具體來說,采用NPV指標進行決策時,就是按照加權平均資本成本(rWACC)對項目投資後產生的預期現金流(CF)進行貼現,然後減去初始投資,得到項目投資的NPV。項目投資後的NPV可計算如下:NPV=∑CFt/(1+rWACC)t-初期投資,NPV為常規投資項目。否則是不可行的。在基於內部收益率(IRR)進行決策時,加權平均資本成本是確定項目選擇的重要標準。只有當項目的內部收益率高於資金成本時,項目才能被接受,否則必須放棄。

WACC方法在項目評估中的重要作用及其局限性

1.WACC法作為現實中項目評估的壹種操作方法,具有非常重要的參考價值和實用價值,具體表現在:

(1)可以作為企業選擇項目投資機會的財務基準。只有當投資機會的預期回報率超過資本成本時,才應該進行投資。

⑵可用於企業評價正在內部運作的項目單位的資本運營績效,為項目資產重組或繼續追加資金提供決策依據。只有當投資回報高於資金成本時,項目單位才能持續經營並具有經濟價值。

(3)它是企業根據預期收益和風險的變化動態調整資本結構的基礎。預期收益穩定的企業可以通過增加長期負債,減少高成本的權益資本來降低加權平均資本成本。

2.在某些特定情況下,WACC方法不再適用,因為它在評估單個項目的價值方面有局限性:

(1)因為企業有暫時不納稅的特權,例如債務融資支付的貸款利息可以稅前扣除或因企業虧損而延期納稅等。這時,如果采用WACC法,逃稅引起的價值增加就不能清晰地揭示出來,不利於對價值創造過程的管理和監督。

(2)項目資本結構中的負債率在項目整個生命周期內是動態調整的,並沒有保持相對穩定。比如杠桿收購(LBO),企業開始有大量負債,但幾年後很快還清,導致負債比例快速下降。由於負債權益比率不固定,WACC法很難適用。

⑶企業新投資項目與現有項目的風險有很大差異。如果在不考慮單個項目風險的情況下,將加權平均資本成本作為唯壹的折現率應用於所有項目的投資決策,可能會誤導企業放棄盈利性的投資機會,而采用非盈利性的投資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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