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律師網大全 - 專利申請 - 間歇性雨刷這類的發明為什麽在中國無法申請專利?

間歇性雨刷這類的發明為什麽在中國無法申請專利?

首先,個人認為“間歇性雨刷”應該屬於可以授予專利權的客體。因為它不屬於專利法所規定的不能授權的客體。專利法對專利保護客體做了壹些排除規定:

第二十五條 對下列各項,不授予專利權:

(壹)科學發現;

(二)智力活動的規則和方法;

(三)疾病的診斷和治療方法;

(四)動物和植物品種;

(五)用原子核變換方法獲得的物質;

(六)對平面印刷品的圖案、色彩或者二者的結合作出的主要起標識作用的設計。

對前款第(四)項所列產品的生產方法,可以依照本法規定授予專利權。

其次,雖然“間歇性雨刷”屬於能被授權的客體,但是有可能因為不滿足獲得授權的條件而無法獲得專利授權,例如缺乏新穎性和創造性。專利法規定了對專利申請還要滿足以下條件才能授權:

第二十二條 授予專利權的發明和實用新型,應當具備新穎性、創造性和實用性。

新穎性,是指該發明或者實用新型不屬於現有技術;也沒有任何單位或者個人就同樣的發明或者實用新型在申請日以前向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提出過申請,並記載在申請日以後公布的專利申請文件或者公告的專利文件中。

創造性,是指與現有技術相比,該發明具有突出的實質性特點和顯著的進步,該實用新型具有實質性特點和進步。

實用性,是指該發明或者實用新型能夠制造或者使用,並且能夠產生積極效果。

本法所稱現有技術,是指申請日以前在國內外為公眾所知的技術。

第二十三條 授予專利權的外觀設計,應當不屬於現有設計;也沒有任何單位或者個人就同樣的外觀設計在申請日以前向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提出過申請,並記載在申請日以後公告的專利文件中。

授予專利權的外觀設計與現有設計或者現有設計特征的組合相比,應當具有明顯區別。

授予專利權的外觀設計不得與他人在申請日以前已經取得的合法權利相沖突。

本法所稱現有設計,是指申請日以前在國內外為公眾所知的設計。

此外,“間歇性雨刷”可以提出不同類型的專利申請,發明對創造性的要求最高,可以試試實用新型,對創造性的要求稍低。專利法對專利權的類型進行了有關規定:

第二條 本法所稱的發明創造是指發明、實用新型和外觀設計。

發明,是指對產品、方法或者其改進所提出的新的技術方案。

實用新型,是指對產品的形狀、構造或者其結合所提出的適於實用的新的技術方案。

外觀設計,是指對產品的形狀、圖案或者其結合以及色彩與形狀、圖案的結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並適於工業應用的新設計。

  • 上一篇:混動車換電池到底有多貴?看完這筆賬,妳就知道了
  • 下一篇:“新基建”發展助力產業綠色化數字化轉型升級
  • copyright 2024律師網大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