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合同和協議中,要明確無形知識產權和有形模具的歸屬,需要註意的是,知識產權或模具必須歸誰出錢,或者通過合作開發,知識產權或模具必須歸雙方所有,或者知識產權必須由誰開發誰占有,但需要在合同文本中增加條款。比如在與壹家非常有實力的供應商進行定制產品的談判中,供應商提出的條件是:壹次性開發費用完全由對方支付,知識產權和實物模具歸供應商所有,供應商有權不經對方同意將產品出售給第三方。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
第六條執行本單位的任務或者主要利用本單位的物質技術條件所完成的發明創造,是職務發明創造。職務發明創造申請專利的權利屬於單位,申請被批準後,單位成為專利權人。單位可以依法處分其職務發明創造的專利申請權和專利權,促進相關發明創造的實施和應用。
非職務發明創造申請專利的權利屬於發明人或者設計人;申請被批準後,該發明人或者設計人為專利權人。
利用本單位的物質技術條件完成的發明創造,單位與發明人或者設計人有合同約定專利申請權和專利權歸屬的,從其約定。第七條任何單位或者個人不得壓制發明人或者設計人的非職務發明創造專利申請。第八條。除另有約定外,申請專利的權利屬於與兩個以上單位或者個人合作完成的發明創造,或者由其他單位或者個人委托完成的發明創造。申請被批準後,申請單位或者個人為專利權人。第九條同樣的發明創造只能被授予壹項專利權。但是,同壹申請人在同壹天就同樣的發明創造同時申請實用新型專利和發明專利,在先取得的實用新型專利權尚未終止,申請人放棄實用新型專利權的,可以授予發明專利權。
兩個以上的申請人就同樣的發明創造申請專利的,專利權授予第壹個申請人。第十條專利申請權和專利權可以轉讓。
中國的單位或者個人向外國人、外國企業或者外國其他組織轉讓專利申請權或者專利權的,應當依照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辦理手續。
轉讓專利申請權或者專利權的,當事人應當訂立書面合同,並向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登記,由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予以公告。專利申請權或者專利權的轉讓自登記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