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進行專利轉讓的註意事項:1、確認專利權的類型和法律狀態根據我國專利法的規定,專利包括發明、實用新型和外觀設計3種專利。由於實用新型和外觀設計專利的授權不經過實質審查,其專利權的“穩定性”與發明專利相比相對較弱。因此,受讓人應充分了解所轉讓專利權的類型,權衡轉讓的潛在風險,必要時可要求專利權人提供國家知識產權局出具的檢索報告。2、註意專利權人與受讓人的身份對於受讓人來說,應註意專利權的轉讓人是否是該專利的合法持有人、該專利權是否還存在其他***有人、該專利是否是職務發明、專利權的轉讓人是否為國有企業等。如果是國有企業,則需要按照我國企業國有資產法中有關國有資產轉讓的規定,履行國有資產流轉的手續。3、應當簽訂正式書面的轉讓合同。專利權實際上是壹種財產權,但是作為專利權客體的發明創造它又是無形的,不能像有形財產那樣被實際地占有,因此專利權的歸屬是以國家知識產權局的登記簿為準。4、明確專利被無效後的處理方式我國專利法第四十七條規定,被宣告無效的專利權自始即不存在,已經履行的專利權轉讓合同不具有追溯力,不返還專利權轉讓費,但明顯違反公平原則的,應當全部或部分返還。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和國專利法》
第十條 中國單位或者個人向外國人、外國企業或者外國其他組織轉讓專利申請權或者專利權的,應當依照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辦理手續。
轉讓專利申請權或者專利權的,當事人應當訂立書面合同,並向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登記,由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予以公告。專利申請權或者專利權的轉讓自登記之日起生效。
第四十七條 宣告無效的專利權視為自始即不存在。
宣告專利權無效的決定,對在宣告專利權無效前人民法院作出並已執行的專利侵權的判決、調解書,已經履行或者強制執行的專利侵權糾紛處理決定,以及已經履行的專利實施許可合同和專利權轉讓合同,不具有追溯力。但是因專利權人的惡意給他人造成的損失,應當給予賠償。
依照前款規定不返還專利侵權賠償金、專利使用費、專利權轉讓費,明顯違反公平原則的,應當全部或者部分返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