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消息是,從去年6月5438+10月開始,國家將35種抗癌藥納入醫保,報銷比例很高——從50%到90%不等。這對癌癥患者來說是個好消息,因為他們看到了長期存活的希望。但想不到的是,原本可以買到的抗癌藥,納入醫保後卻非常難買到!更不能接受的是,希望給了之後很快破滅。
在之前的調查中,超過壹半的患者表示沒有購買醫保抗癌藥,甚至有壹半的患者透露,醫院表示沒有進壹些醫保抗癌藥。那麽,為什麽會這樣呢?
從整體環境來看,抗癌藥相關的報銷數量和金額還在上升。國家醫保局今年6月公布的數據顯示,截至3月底,報銷總例數達20.94萬例,報銷金額達654.38+0.58億元,其中654.38+03藥品采購較同期2065.438+07增長654.38+055.4%。按此計算,醫保每年在17種抗癌藥上的支出將超過40億元。
然而,雖然報銷金額大幅增加,但相對於全國龐大的癌癥患者群體而言,卻是杯水車薪。根據國家癌癥中心今年6月底5438+0公布的統計數據,2015年全國癌癥病例約392.9萬例,全年醫療支出超過2200億元。40億和2200億的對比,凸顯出報銷還遠遠不夠。
值得註意的是,報銷難也是抗癌藥難買的重要原因。為了減少報銷,各地醫保設置了嚴格的報銷條件和門檻。如果不住院不報告,靶向藥只能在放化療無效後報銷,第壹代藥已經醫保報銷後,第二代藥不再享受報銷...高額的報銷條件和繁雜的手續,讓很多患者“主動”放棄購買報銷,或者原價購買納入醫保的抗癌藥。
從另壹個角度來說,醫院為了應對“藥占比”的考核,對抗癌藥是有抵抗力的。從2007年開始,為了避免“以藥補醫”的現象,國家規定患者買藥的費用要控制在全部費用的30%以下。壹旦“藥占比”超過30%,就會從醫生工資中扣除。抗癌藥雖然納入醫保,但依然價格昂貴,醫生很容易超出應有的標準。這樣醫院自然不願意進抗癌藥,醫生也不願意開抗癌藥。
臨死求生的最後,監獄裏接待“徐崢”的警察說,“真藥進醫保了,沒人吃印度藥。”這就是電影的藝術處理,大團圓結局。我們希望在現實生活中,癌癥患者能等到這壹天真正到來,讓吃藥不再困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