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國人在我國法院進行訴訟,訴訟費用如何確定
依據我國相關法律的規定,外國人在我國法院進行訴訟的,訴訟費用依據訴訟費用交納辦法的規定確定,要交納受理費、申請費等費用。 《中華人民***和國訴訟費用交納辦法》 第五條外國人、無國籍人、外國企業或者組織在人民法院進行訴訟,適用本辦法。 外國法院對中華人民***和國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與其本國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在訴訟費用交納上實行差別對待的,按照對等原則處理。非財產案件的訴訟費怎麽計算
非財產案件按照下列標準交納: 1、離婚案件每件交納50元至300元。涉及財產分割,財產總額不超過20萬元的,不另行交納;超過20萬元的部分,按照交納。 2、侵害姓名權、名稱權、肖像權、名譽權、榮譽權以及其他人格權的案件,每件交納100元至500元。涉及損害賠償,賠償金額不超過5萬元的,不另行交納;超過5萬元至10萬元的部分,按照1%交納;超過10萬元的部分,按照交納。 3、其他非財產案件每件交納50元至100元。 4、知識產權民事案件,沒有爭議金額或者價額的,每件交納500元至1000元;有爭議金額或者價額的,按照財產案件的標準交納。 5、勞動爭議案件每件交納10元。 6、行政案件按照下列標準交納: 1)商標、專利、海事行政案件每件交納100元; 2)其他行政案件每件交納50元。 7、當事人提出案件管轄權異議,異議不成立的,每件交納50元至100元。 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可以結合本地實際情況在本條第(二)項、第(三)項、第(六)項規定的幅度內制定具體交納標準。 以上知識就是小編對相關法律問題進行的解答,依據我國相關法律的規定,外國人在我國法院進行訴訟的,訴訟費用依據訴訟費用交納辦法的規定確定,要交納受理費、申請費等費用。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幫助,歡迎讀者進行法律咨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