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經別人同意,買賣別人論文的,會涉嫌侵犯他人知識產權,那是違法的。
根據《中華人民***和國專利法》:
第六十條 未經專利權人許可,實施其專利,即侵犯其專利權,引起糾紛的,由當事人協商解決;不願協商或者協商不成的,專利權人或者利害關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也可以請求管理專利工作的部門處理。管理專利工作的部門處理時,認定侵權行為成立的,可以責令侵權人立即停止侵權行為。
當事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處理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內依照《中華人民***和國行政訴訟法》向人民法院起訴;侵權人期滿不起訴又不停止侵權行為的。
管理專利工作的部門可以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進行處理的管理專利工作的部門應當事人的請求,可以就侵犯專利權的賠償數額進行調解。
壹、代寫的論文屬於委托作品,著作權法從保護作者權利的角度出發,對委托作品的著作權歸屬進行了規定。根據《著作權法》第17條規定,委托作品的著作權歸屬分為兩種情況,其壹,受托人和委托人可以自行約定著作權的歸屬;其二,在當事人沒有特別約定的情況下,法律規定著作權屬於受托人。
二、因為受托人接受委托創作完成作品,是委托作品的作者。基於保護作者、鼓勵創作的立法目的,在無約定的情況下,著作權應當被賦予受托人。當然,受托人在享有著作權的同時也受到壹定的限制,譬如,受托人應當按照約定將委托作品提供給委托人使用,委托人有權在約定的範圍內使用。如果沒有約定使用範圍,委托人可以在委托創作的特定目的範圍內免費使用。此外,受托人行使著作權也應當遵循誠實信用、權利不得濫用等原則,不得妨礙委托人的正當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