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實用新型和外觀設計專利申請進行形式審查,原因是壹方面審查力量不足,實行實質審查有壹定的困難,需有大批高水平的審查人員,且容易造成大量積壓。另壹方面實用新型、外觀設計與發明相比畢竟顯得技術含量較低。而且目前各國的理論與時間基本上對實用新型都不進行實質審查。
中國對外觀設計專利和實用新型專利申請實行初步審查制度。在初步審查過程中,審查員會針對申請文件中的形式問題發出補正通知書。申請人針對該通知書做出補正。
同時審查員會針對是否屬於外觀設計專利、實用新型專利保護客戶進行審查,若存在不屬於外觀設計專利、實用新型專利保護客戶的,審查員將發出審查意見通知書,申請人針對該審查意見通知書進行答復或者對申請文件進行修改。
擴展資料:
《中華人民***和國專利法》第四十條:實用新型和外觀設計專利申請經初步審查沒有發現駁回理由的,由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作出授予實用新型專利權或者外觀設計專利權的決定,發給相應的專利證書,同時予以登記和公告。實用新型專利權和外觀設計專利權自公告之日起生效。
我國現行專利法對實用新型專利及外觀設計專利就采取的只進行形式審查,不進行實質審查。這在減輕審批壓力的同時,也引發了專利數量泛濫質量卻普遍低下的問題進行形式審查。
還要審查發明的新穎性、先進性和實用性。實質審查能夠保證專利的質量,但需有大批高水平的審查人員,且容易造成大量積壓。
參考資料:
百度百科-專利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