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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專利制度有哪些規定?

1.美國專利申請特殊的專利制度

小規模實體(SmallEntity)制度:美國專利制度采用小規模實體制度,申請人如果是獨立發明人、非營利團體、或者少於500人的中小型企業,則美國專利局的專利費用減半收取,使用電子申請的小規模實體申請費還可再減半。

獨特的分類系統:美國專利制度還有壹個主要的特點,那就是其基本上不采用國際專利分類,而是壹直沿用自己的專利分類,即使受到國際協議的約束,USPTO也只是將美國分類號用計算機系統轉換成IPC分類,標在其專利文獻的首頁。

新穎性的要求(先發明原則及壹年優惠期原則):壹發明在美國或其它國家已取得專利或已公開於出版刊物,或在美國已公開使用或販賣超出壹年,該發明即喪失新穎性;反之,若未超出壹年,則仍具有申請專利之新穎性。

全審查制:由於美國實行的是全審查制,所以在申請美國專利時不需要提交實質審查請求書。

重新領證(ReissuePatents):自第壹次公告之日起2年內在不超出原申請案範圍內擴大權利要求的範圍;或公告後於專利的有效期間,更正錯誤而重新公告。

2.發明專利和植物專利審查制度及保護期限

1)審查制度

美國的發明專利申請自申請日或優先權日起18個月公開,新穎性審查、全實質審查制,壹般自動進入實質審查,審查意見通知最早自遞交申請日起1.5年收到,審查周期約為2.5-3年。壹般發明專利約3-5年授權。

2)

發明專利和植物專利保護期限是2保護期限:0年,均自申請日起算。發明專利授權後,繳納維持費的期限是:自授權日起第3年半,第7年半及第11年半必須繳納年費或維持費,否則專利權將失效。植物專利授權後,不用繳納維持費或年費。

另外針對發明專利申請案,美國專利商標局將依照專利商標局或發明人延誤的時間,適當調整專利保護期。舉例來說:若專利申請案因為專利商標局的延誤而沒有在三年內獲準,專利商標局將會將超過三年的天數加入專利期。

3.外觀專利保護期限及審查制度,美國的外觀設計專利制度對部分外觀設計進行保護,其保護範圍不但及於外觀設計申請文件本身所體現的產品,還可以擴展到以部分外觀設計為設計要點的多個實施例中。

外觀設計采用實質審查制,壹般1-1.5年授權。外觀專利保護期限為14年,自授權日起算,授權後不用繳納維持費或年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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