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單介紹壹下:
江平,中國政法大學副校長,中國著名法學家,1930年2月出生,浙江寧波人。中國政法大學終身教授,民商法學博士生導師。1948至1949在燕京大學新聞系學習。1951進入莫斯科大學法律系,1956畢業回國任教於北京政法學院(中國政法大學前身)。1983至1990任中國政法大學副校長、校長。他是第七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委員,NPC法律委員會副主任。1988至1992任中國法學會副會長。2001 65438+10月12,被授予中國政法大學“終身教授”稱號。享受國務院特殊津貼。江平教授被收錄在英國劍橋的《世界名人錄》中,被收錄在各種版本的中國著名學者、法學家名錄中。主要著作有:《中國大百科全書法學卷》(編委,民法主編);羅馬法教程(合著)《西方國家民商法概要》(單行本);民法課程(合著);公司法課程(公司法新課程)(主編、合著);法人制度研究(主編、合著);《中國礦業研究》(主編),《中國司法詞典》(主編);商法大全(主編);《證券實務大全》(主編);商法案例分析(主編);《沈浮與雕零的榮耀》(蔣平口述、陳編曲)等。
中國人民大學童柔教授,(1921.6。-1990.9.),滿族,遼寧北鎮人,黨員。1950中國人民大學法律系畢業。歷任中國人民大學講師、副教授、教授,中國民法學博士生導師。中國法學會第二屆常務理事。《民法原理》、《繼承法課程》主編,《民法概論》合編。國內法學界,尤其是民法學界,公認童柔教授是新中國民法的開創者、民法理論的奠基人、民法學科的領軍人物,稱贊他是中國民法的權威和“大師”。有日本法學家稱他為“中國民法之父”,有美國法學家稱他為“中國民法先生”。主要著作有:《民法通則》(中國政法大學出版社出版1987);中國民法通則;《中國民法》(副主編之壹);《全民所有制工業企業法》導論;經濟體制改革中的若幹民法問題:論國家所有制;中國民法講座(副主編);(人民法院出版社)等等。
中國社會科學院教授王家富,中國社會科學院法學研究所原所長、研究員。《馬克思主義理論研究與建設工程法學教材編寫》課題組編委,男,四川省南充市人。中國社會科學院法學研究所研究員、博士生導師。曾任第八屆全國人大法律委員會委員、第九屆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國務院學位委員會法學評議組成員、中國法學會副會長、中國民法經濟法研究會會長、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副主任、中國海事仲裁委員會顧問。現任中國社會科學院學部委員、中國社會科學院人權研究中心主任、中國法學會學術委員會主任、中國民法學會名譽會長、中華全國總工會法律顧問。主要著作:《經濟建設中的法律問題》(合著);專利法基礎(合著);《中國專利法》(合著);合同法(合著);《近代中國對外經濟貿易法》(合著);《現代中國民法》(主編);民法中的債權(主編);中國土地法的理論與實踐(合著);論經濟法(合著);經濟法精要(主編);《社會主義商品經濟法律制度研究》(主編);物權法中海域物權的立法安排等。
北京大學教授魏振瀛,1933,河北魏縣人。1950開始工作,1960畢業於北京大學法律系,後留校任教。曾任北京大學法律系教授、博士生導師。北京大學法學教授、博士生導師、中國法學會副會長、中國法學會民法經濟法研究會副會長、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專家咨詢委員會委員、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仲裁員、北京仲裁委員會仲裁員、中國成功研究會高級顧問、北京大學學術委員會文科分會委員、教師職稱評審委員會委員、北京大學法律系主任、 北京大學知識產權學院理事會理事,國家教委法學教學指導委員會副主任。 長期從事民商法教學和研究,兼任法律顧問和律師。2000年6月退休+01。主要著作:《民法》(主編)、《民商法原理與實務》、《疑難合同案例研究》、《市場經濟與法律》;民法原理(合著)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