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問:2009年全國專利代理人資格考試什麽時候舉行?
答:2009年全國專利代理人資格考試定於2009年2月5日、6月6日舉行。
2.問:2009年全國專利代理人資格考試有哪些考點?
答:全國共有15考點,這15考點的城市有:北京、沈陽、上海、南京、合肥、福州、濟南、鄭州、武漢、長沙、廣州、重慶、昆明、Xi、烏魯木齊。
考生可根據自身情況選擇考點,報名參加考試。
3.問:2009年全國專利代理人資格考試報名方式有哪些?
答:報名方式分為現場報名、信函報名和網上報名。
現場報名的,應在報名時間內,憑本人身份證件、工作證明、學歷證書原件到所選考點所在地的省(區、市)知識產權局設立的報名地點接受檢查。
采用信函方式報名的,應在報名時間內將報名材料郵寄至考點所在省(區、市)知識產權局,並於2009年2月2日至2月4日持本人身份證、工作證明、學歷證明到所選考點所在省(區、市)知識產權局設立的報名地點進行查驗。
選擇在沈陽、濟南和廣州參加考試的申請人可以在網上報名。網上報名的人員應在報名時間內登錄國家知識產權局網站(網址:)進行網上報名,並持本人身份證件、工作證明、學歷證明到所選考點所在省(區、市)知識產權局設立的報名地點進行查驗。
4.問:選擇網上報名加現場確認有哪些註意事項?
答:2009年全國專利代理人資格考試選擇沈陽、濟南、廣州進行網上報名的報考人員需要註意的是,這三個考點也接受現場報名和信函報名。但為了提高效率,減少等待時間,建議有條件上網的報考人員提前在網上完成報名手續,並預約到現場查證。預約時間內,憑本人身份證件、工作證明、學歷證明到考點所在省(區、市)知識產權局設立的報名地點報名。此外,在北京參加考試的考生也可以選擇登錄北京市知識產權局政府網站,查看如何報名北京考點。
5.問:我什麽時候報名參加2009年全國專利代理人資格考試?
答:報名時間為2009年6月22日至7月17日。
6.問:專利代理人資格考試的報名條件是什麽?
答: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並符合下列條件的中國公民,可以報名參加國家專利代理人資格考試:
(1)十八周歲以上,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2)高等院校理工科專業畢業或具有同等學力;
(3)熟悉專利法及相關法律知識;
(4)從事科學技術工作或法律工作兩年以上。
高等學校理工科專業畢業是指取得國家承認的理工科大學專科及以上學歷,並取得畢業證書。
7.問:報名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答:需要提交以下申請材料:
(1)2009年全國專利代理人資格考試報名表;
(2)本人有效身份證(居民身份證、軍官證、護照、永久居民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3)學歷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4)工作證明原件;
(5)近期壹寸彩色免冠照片三張;
(6)考試報名費。
註:選擇沈陽、濟南、廣州三地考試並網上報名的考生,報名時需要掃描證件原件並上傳。他們在現場確認時需要攜帶原始文件。
8.問:我如何得到註冊表格?
答:申請人可以從國家知識產權局網站(地址:)下載報名表。
9.問:專利代理人資格考試包括哪些科目?具體考試時間是怎麽安排的?
答:考試科目及考試時間:
專利法律知識:65438+2月5日上午9:00-165438+淩晨0:00;
相關法律知識:65438年2月5日下午2:00-4:00;
專利代理執業:65438+2月6日上午9:00—65438+淩晨03: 00。
10,問:專利代理人資格考試是如何進行的?
答:考試以閉卷方式進行。專利法律知識和相關法律知識為灌裝機閱讀,滿分分別為150和100;專利代理實務科目采用討論和實際寫作,滿分150。
11.問:2009年考試指南和2007年考試指南有什麽變化嗎?
答:2009年全國專利代理人資格考試指南和2007年全國專利代理人資格考試指南的內容有較大變化,主要是專利法有較大修改。
12,問:國家知識產權局有考前培訓嗎?
答:國家知識產權局不舉辦考前培訓班,培訓主辦方也不得以國家知識產權局的名義組織、舉辦培訓班或進行相關宣傳。2009年全國專利代理人資格考試考前培訓將繼續充分發揮中國知識產權培訓中心、各地知識產權局和中華全國專利代理人協會的積極性。培訓時間、培訓內容、師資、費用由培訓主辦方決定。
13,問:本次考試的考試範圍以哪些法律法規為準?
答:本次考試中,專利法律知識和專利代理實務科目涉及的知識點應以考試日前頒布實施的最新法律法規為依據,包括《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實施細則》、《考試指南》及我局公布的其他規範性文件。報考人員應密切關註《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實施細則》和《審查指南》的修訂進程,並根據修訂後的內容進行備考。另外,相關法律知識科目涉及的知識點,以2009年6月1日前頒布實施的法律法規的規定為準。
14,問:本次考試合格分數線的記錄方式有哪些變化?
答:本次考試試行國家知識產權局147號公告確定的考試改革方案,在合格分數線確定、合格成績有效記錄周期等方面進行了重大改革。考試科目仍由專利法律知識、相關法律知識和專利代理實務三部分組成。不同的是,專利法律知識和相關法律知識之和(稱為“法律知識”部分)用於確定壹個合格分數線,專利代理實務(稱為“代理實務”部分)單獨確定。專利代理人考核委員會根據當年專利工作的實際需要和試題難度確定法律知識部分和代理實務部分的合格分數線。考生當年法律知識部分和代理實務部分考試成績高於該部分合格成績的,視為當年考試合格。若上述兩部分中僅有壹部分高於當年該部分合格分數線,評定委員會辦公室將發放該部分合格報告單,合格記錄自當年起三年內有效。要求考生在第壹次被記錄合格成績後的兩年內補足不合格部分。如果他們在兩年內未能通過這部分考試,合格成績的記錄期將在他們再次參加考試時重新計算。
15,問:錄取比例如何確定?
答:根據實際需要確定錄取比例。
專利代理人考試委員會根據專利工作的實際需要,根據專利代理實務總成績和單科成績,經過充分討論,按照擇優錄取的原則確定錄取比例。專利代理人考試委員會由我局、國務院有關部委、中華全國專利代理人協會和專利代理機構的代表組成。
16,問:專利代理人資格證怎麽頒發?
答:2009年全國專利代理人資格考試成績通知書、合格通知書和合格人員專利代理人資格證書由專利代理人考核委員會辦公室統壹制作,由考點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知識產權局領導小組發放。
17,問:考生如何查詢考試成績?
答:專利代理人考試委員會確定合格分數線後,考試委員會辦公室將在國家知識產權局政府網站()上公布相關信息,並將考試成績單發放至各考點。考生可以先在網站上查詢自己的考試成績。
18,問: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居民什麽時候登記?怎麽拿準考證?
答: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居民報名參加2009年全國專利代理人資格考試,除按以下規定辦理外,還應按2004年4月26日發布的國家知識產權局公告101號的有關規定辦理:
(1)報名時間為2009年6月22日至7月17日;
(2)獲準參加考試的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報考人員於2009年2月4日到廣州考點報到,繳納報名費,領取準考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