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經批準,自治區直屬黨政機關、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及其下屬單位不得使用財政性資金自行采購。第三條 政府采購的範圍包括公***消費品和政府投資品的購買。凡達到規定金額標準、需單項或批量采購的公***消費品和政府投資品都要實行政府采購。
公***消費品主要指黨政機關、事業單位、社會團體日常辦公用品和勞務服務,包括低值易耗品、公***辦公用品、辦公設備、車輛購置、汽車維修、會議接待等貨物或服務等。
政府投資品主要指列入固定資產投資計劃的政府財政投資建設項目和政府貸款建設項目的材料、設備、技術和服務等。第四條 政府采購遵循公開、平等、擇優原則,在社會公眾、監察審計機關和公證部門的監督下進行。重大合同的執行情況,應委托中介機構進行監理。參與監理工作的中介機構必須具備相應的資質條件。第五條 成立政府采購領導小組(以下簡稱領導小組)。領導小組的主要職責是:研究制定政府采購政策和制度,審核批準政府采購計劃,組織協調政府采購過程中各方面關系。
領導小組下設政府行政采購辦公室和政府建設采購辦公室(以下簡稱兩辦),暫設在自治區財政廳、計委相關處室,負責公***消費品和政府投資品的政府采購工作。兩辦的主要職責是:落實政府采購政策,研究提出政府采購年度計劃,組織指導政府采購活動的開展,監督檢查政府采購執行情況。
政府行政采購辦公室和政府建設采購辦公室分別下設采購中心。采購中心是政府采購的執行機構,機構改革前暫設在自治區財政廳、計委,主要職責由兩辦確定。第六條 政府采購采取公開招標采購、選擇性招標采購、競爭性談判采購、詢價采購、單壹來源采購或其它方式進行。具體實施細則由兩辦另行制定,經自治區政府采購領導小組審定後下發。
(壹)達到或超過規定金額標準、需單項或批量采購的項目,實行公開招標采購。
(二)采購內容復雜,技術性強,只能由少數供應商提供的專門性貨物、工程或服務;采購商品價值低,組織評審投標文書所需費用與擬采購貨物、工程或服務價值不成比例,實行選擇性招標采購。
(三)招標後無供應商投標或無合格標,無法履行正常招標程序;準備招標文件需要付出較長時間或高額費用;供應商資格審查程序過於復雜,或對技術有特殊要求的單項或批量采購項目,實行競爭性談判采購。
(四)規定金額標準以上、單項或批量采購產品,按照通用規格制造,價格彈性不大,且供應商所供貨物之間無明顯質量差異的現貨商品,實行詢價采購。
(五)屬於專利、藝術品、獨家制造或供應,無其它合適替代標的;屬於原采購商品的後續維修、零配件供應、更換或擴充升級,且為與原采購標的兼容或統壹規格需要;研究開發並首次制造供應的物品;為完成特定政策目標的單項或批量采購項目,實行單壹來源采購。第七條 政府采購按照下列基本程序進行:
(壹)需要提供公***消費品、政府投資品的單位,根據《政府采購目錄》向主管部門提出部門采購計劃,經批準後,報送自治區財政廳、計委審核。
(二)自治區財政廳、計委結合本級行政事業經費預算情況和預算內投資計劃安排情況,編制年度政府采購計劃,報送政府采購領導小組審批,分別下達兩辦組織實施。
(三)國有資產管理部門及有關單位依據驗收結算書、供應商提供的有效票據進行產權登記和財務處理。第八條 政府采購資金實行統壹支出、統壹結算,集中與分散相結合的管理辦法。根據采購資金的來源以及貨物、工程或服務的不同種類,分別采取自治區財政和自治區計劃統壹結算、采購中心統壹結算和單位與供應商自行結算的方式。第九條 符合政策采購要求的黨政機關、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及其下屬單位,違反本辦法有關規定自行采購,財務部門不得辦理財務手續;情節嚴重的,由紀檢監察部門給予黨紀、政紀處罰。兩辦、采購中心和供應商違反本辦法有關規定,由有關部門依照相關政策規定和法律進行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