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以技術入股的形式將個人專利投入公司使用。
如果企業的所有者或員工擁有壹項專利,並提供給公司使用,公司可以對單項專利進行合理估價並以有價股份的形式使用,並簽訂正式合同。這樣專利就會成為公司的無形資產,會計可以利用合理攤銷將其計入成本,從而減少利潤,達到少繳稅的目的。
2.合理提高員工福利,計入成本,攤銷利潤。
中小企業主在生產經營過程中,可以在計稅工資範圍內適當提高職工工資,如為職工提供醫療保險,建立職工基金(如養老基金、失業保險基金、教育基金等。),並增加企業財產險和運輸險。這樣不僅可以調動員工的積極性,還可以將這些費用計入企業的成本,從而出售企業的利潤,減輕稅負。
3.混合銷售要依法簽約,分別征稅。
如果壹種銷售行為既涉及服務又涉及商品,則為混合銷售。這裏有兩個要素:壹個必須是相同的銷售行為,壹個必須涉及服務和商品,兩者缺壹不可。還有稅務籌劃點需要註意。
例如,對於壹個生產設備並提供安裝服務的企業來說,它肯定想降低材料價格,提高安裝服務價格,使本應收取65,438+07%的材料銷售額變成65,438+0%的建築服務銷售額,以減輕增值稅負擔,增加稅後收入。
但對於買方來說,更希望獲得更多的進項稅抵扣以提高報銷額度,即希望對方按照17%的稅率納稅。所以發票怎麽開是雙方的博弈,每個會計都要認清這壹點,避免在稅務交易中被對方算計,導致自己多繳稅款。最明智的做法是依法簽字,單獨征稅,公平合理。
4.如果發票丟失及時補救,還是可以報銷入賬的。
在我們國家,稅收是由選票控制的,因為它涉及到稅收。如果發票丟失,就不可能重新打開。但是沒有發票,不能憑票報銷,也不能有公司記錄。我該怎麽辦?發票丟了也不要慌。妳可以采取以下兩種措施來補救它:
壹是從其他單位取得的原始憑證如有遺失,應取得原簽發單位加蓋公章的證明,並註明原始憑證的編號、金額和內容。經會計機構負責人、會計主管人員和經辦單位單位領導批準後,方可作為原始憑證。
第二種:確實無法取得憑證的,如火車、輪船、飛機票等憑證,由當事人寫出明細,經會計機構負責人、會計主管人員、經辦單位單位領導批準後作為原始憑證。
5.公司費用和股東個人消費不能混在成本費用裏。
比如有的公司出資購買了房屋、汽車,卻把債權人寫成了股東,而不是出資的單位,資金也沒有在賬面上列示股東的應收賬款或其他應收款。這合理嗎?
首先,這是壹個公司費用和股東個人費用混合的例子。根據《個人所得稅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稅務總局》的有關規定,上述事項視為股東從公司取得的股息,必須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相關費用不得計入公司成本,股東的應收賬款或其他應收款列在賬面上,給公司帶來額外的稅收負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