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東是個人或者小規模納稅人征收率為3%,股東為壹般納稅人稅率為6%,該技術轉讓增值稅可享受稅收優惠政策,可以在國稅局代開發票。
另外個人轉讓的還涉及個人所得稅,企業轉讓的還涉及企業所得稅,企業所得稅也有稅收優惠政策。
增值稅稅收優惠:
根據財稅[2013]106號《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將鐵路運輸和郵政業納入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的通知》
壹、下列項目免征增值稅
(四)試點納稅人提供技術轉讓、技術開發和與之相關的技術咨詢、技術服務。
1.技術轉讓,是指轉讓者將其擁有的專利和非專利技術的所有權或者使用權有償轉讓他人的行為;技術開發,是指開發者接受他人委托,就新技術、新產品、新工藝或者新材料及其系統進行研究開發的行為;技術咨詢,是指就特定技術項目提供可行性論證、技術預測、專題技術調查、分析評價報告等。
與技術轉讓、技術開發相關的技術咨詢、技術服務,是指轉讓方(或受托方)根據技術轉讓或開發合同的規定,為幫助受讓方(或委托方)掌握所轉讓(或委托開發)的技術,而提供的技術咨詢、技術服務業務,且這部分技術咨詢、服務的價款與技術轉讓(或開發)的價款應當開在同壹張發票上。
2.審批程序。試點納稅人申請免征增值稅時,須持技術轉讓、開發的書面合同,到試點納稅人所在地省級科技主管部門進行認定,並持有關的書面合同和科技主管部門審核意見證明文件報主管國家稅務局備查。
企業所得稅稅收優惠:
壹個納稅年度內,居民企業技術轉讓所得不超過500萬元的部分,免征企業所得稅;超過500萬元的部分,減半征收企業所得稅。
二、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及其實施條例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技術轉讓所得減免企業所得稅有關問題的通知》(國稅函〔2009〕212號)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居民企業技術轉讓有關企業所得稅政策問題的通知》(財稅〔2010〕111號)
需報送的資料
企業發生境內技術轉讓,向主管地稅機關備案時應報送以下資料:
(1)技術轉讓成果相關證明材料,如專利權證書、5年以上(含 5年)全球獨占許可使用權、納稅人擁有技術成果的說明等;
(2)技術轉讓合同復印件;
(3)省級以上科技部門出具的技術合同登記證明復印件;
(4)技術轉讓所得歸集、分攤、計算的相關資料;
(5)實際繳納相關稅費的證明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