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對公積金貸款首付比例、公積金貸款資格期限和留存額度、發起人業務轉移等進行了規範。
根據《通知》,在曲購買首套住房並申請公積金貸款的,首付款比例不得低於20%;購買第二套住房,申請公積金貸款的,首付款比例不得低於30%;申請公積金組合貸款與商業銀行貸款、公積金貸款首付比例不壹致的,執行較高的首付比例。
申請公積金貸款,借款人必須連續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6個月;結清公積金貸款後,次月起可以再次申請公積金貸款。除了還款提取公積金,借款人個人賬戶必須保留6個月的繳存。
在曲繳存住房公積金、申請過商業貸款且還款記錄良好的借款人。原商業個人貸款抵押的住房已辦理完產權證且符合公積金貸款條件的,可申請辦理商業貸款對公轉貸業務,商業貸款余額全部或部分轉為公積金貸款,轉貸金額不超過現行公積金貸款限額。鼓勵已申請補貼公積金貸款的借款人,在自願的基礎上,申請將原補貼公積金貸款中的補貼公積金貸款余額轉為公積金貸款。
衢州市住房公積金貸款額度已於今年2月調整為家庭最高80萬元,個人最高50萬元。衢州實行貸款額度和個貸利率浮動,每月初向社會公布上月末住房公積金個貸利率。全市住房公積金個人貸款率連續三個月在95%(含)以上、90% -95%、85% -90%、85%以下的,經管委會批準後可執行相應的住房公積金貸款。個人貸款限額30萬元、40萬元、50萬元、60萬元。
此前,衢州已經取消了房地產的限購限售政策。
4月1日,浙江省衢州市房地產市場持續健康發展協調小組辦公室發布《關於促進市區房地產業良性循環健康發展的通知》。
文件明確,非衢州戶籍家庭、個體工商戶和自然人投資或控股的企業視同衢州戶籍家庭執行相關購房政策。
這也意味著,非衢州戶籍家庭購買衢州市區範圍內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不受2021年8月7日需要繳納社保或納稅滿12個月且只能購買1套的政策限制。個體工商戶和自然人投資或控股的企業也可以在市區購買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
在優化區域限售政策方面,文件指出,《關於促進城市房地產業良性循環健康發展的通知》發布後,市區新出讓地塊新建商品住房,已出讓地塊中未網簽的144平方米及以上新建商品住房不予出讓,除非土地出讓公告中有特別約定。
據衢州住建局官方解讀,2021年7月20日調控政策發布後,截至目前,智慧新城、老城區範圍內僅高鐵新城GT-04-02地塊(飛來酒店項目)成交,該地塊144平方米以下住房仍執行商品房買賣合同網簽備案後滿五年方可出售的政策。《通知》發布後,智慧新城、老城區範圍內新出讓地塊144平方米以下新建商品住房不限購。
此外,2021年8月7日至2022年3月31日期間,在已出讓地塊購買144平方米及以上新建商品住房並網簽的,仍需按原5年銷售政策執行,限售時間自商品房買賣合同網簽備案之日起計算。但購房人2022年4月1日前的商品房買賣合同未網簽備案的,不受原五年銷售政策限制。
根據《關於促進城市房地產業良性循環健康發展的通知》,衢州市區新出讓土地中新建商品住房144平方米及以上不限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