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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社部明確:取得工程領域職業資格可對應職稱!

近日,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辦公廳、工信部辦公廳聯合印發《關於深化工程技術人才職稱制度改革的指導意見(征求意見稿)》,就“工程技術人才職稱制度改革”公開征求意見。《指導意見》提出:

1、職業資格對應職稱

取得的工程領域職業資格,可分別對應相應層級的職稱。

初、中、高級壹般分別對應職稱的初、中、高級。

未分級設置的壹般對應中級職稱。

2、增設正高級工程師

初級職稱名稱為技術員、助理工程師

中級職稱名稱為工程師

副高級職稱名稱為高級工程師

正高級職稱名稱為正高級工程師

3、完善評價標準。

侵占剽竊他人技術成果或偽造試驗數據的,實行“壹票否決制”;通過弄虛作假、暗箱操作取得的職稱,壹律予以撤銷。

突出評價能力和業績。專利成果、施工報告、問題解決方案、工程實驗、標準規範制定、行業工法等均可作為業績成果;重大原創性研究成果可“壹票決定”。

建立職稱評價特殊通道,領域突破關鍵核心技術、做出重大貢獻的工程技術人才,可直接申報評審正高級工程師職稱。

官方原文: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辦公廳 工業和信息化部辦公廳關於《關於深化工程技術人才職稱制度改革的指導意見(征求意見稿)》公開征求意見的通知

按照中***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於深化職稱制度改革的意見》要求,為推進工程技術人才職稱制度改革,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與工業和信息化部***同研究起草了《關於深化工程技術人才職稱制度改革的指導意見(征求意見稿)》。現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公眾可以通過以下途徑和方式提出意見:

1、登錄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網站(網址:),進入首頁左側的“政策法規”,在“征求意見”欄目裏提出意見。

2、發送電子郵件至:geliangao@mohrss.gov.cn或rcc@miit.gov.cn。

意見反饋截止時間為2018年11月9日。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辦公廳工業和信息化部辦公廳

2018年10月16日

附件下載:

關於深化工程技術人才職稱制度改革的指導意見(征求意見稿).doc

《關於深化工程技術人才職稱制度改革的指導意見(征求意見稿)》起草說明.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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