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當註意是,專利申請人只能通過PCT申請專利,不能直接通過PCT得到專利。
要想獲得某個國家的專利,專利申請人還必須履行進入該國家的手續,由該國的專利局對該專利申請進行審查,符合該國專利法規定的,授予專利權。
申請特點包括壹下:
1、簡化了提出申請的手續,更加簡單迅捷,為申請人向外國申請專利提供了更方便的途徑;
2、推遲決策時間,向外國提出普通專利申請時,專利申請人必須在首次提交專利申請之日後的十二個月內向每壹個國家的專利局提交專利申請。而通過PCT專利申請,可以在首次提交專利申請之日後的三十個月內辦理國際專利申請進入每壹個國家的手續;
3、準確投入資金,由於可以推遲決策時間,因此可以準確地投入進入國家階段的資金;
4、完善申請文件,通過PCT國際申請程序,可以具備兩次修改PCT國際申請文件的機會,達到完善專利申請文件的效果;
5、獲得PCT國際檢索報告和書面意見,初步評估專利申請的新穎性與創造性。
壹個PCT專利申請要經歷國際階段和國家階段。國際申請先要進行國際階段程序的審查,然後進入國家階段程序審查。
申請的提出、國際檢索和國際初步審查在國際階段完成,是否授予專利權的工作在國家階段由被指定的各個國家局完成。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和國專利法》
第三條 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負責管理全國的專利工作;統壹受理和審查專利申請,依法授予專利權。
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管理專利工作的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的專利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