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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航空工業的開發

專利生產軍用飛機、發動機

日本從20世紀50年代中期開始,專利生產了美國F-86戰鬥機、T-33噴氣教練機、F-104J戰鬥機、F-4EJ戰鬥機和F-15J戰鬥機以及SH-60、CH-47H、UH-60J/JA等軍用直升機。專利生產的軍用航空發動機有:TF40(裝備T-2高級教練機、F-1支援戰鬥機)、J79(裝備F-4EJ、F104J、F-104DJ戰鬥機)、F100(裝備F-15J、F-15DJ戰鬥機)、T56(裝備P-3C反潛機)、T64(裝備P-2J反潛機、PS-1反潛水上飛機、US-1水陸兩用救生飛機)、F110(裝備F-2支援戰鬥機)。

軍民用航空技術科研合作

軍用方面,根據日美不斷調整的《防務合作指導方針》,日本積極與美國聯合研究先進的軍事裝備,力求在日本自衛隊和美軍的裝備體系之間有更進壹步的通用性,增強軍事實力。已公開的、與航空相關的日美聯合研究開發的軍用項目見表1。

民用方面,2005年8月日本和法國簽署了超音速客機技術聯合研究協議,期望在超音速客機領域有所突破,占領先機。

表1 日美聯合研究開發的軍用項目

項目名稱: 火箭沖壓噴氣發動機

摘要: 有關利用外部空氣使火箭固體燃料二次燃燒的基礎技術研究

起始時間: 1992年9月

項目名稱: 彈射座椅

摘要: 改裝戰鬥機彈射座椅,增加乘員束縛機構和座椅穩定裝置

起始時間: 1998年3月

項目名稱: 先進混合推進技術

摘要: 有關由固體燃料和液體氧化劑組成、推力可控的推進裝置的基礎技術研究

起始時間: 1998年5月

項目名稱: 彈道導彈防禦技術;

摘要: 艦載防空導彈的四個主要部件(紅外探測器、動力彈頭、第二級火箭發動機和頭錐)的研究。

起始時間: 1999年8月

戰鬥機的國際合作開發

1988年日美聯合設計F-2支援戰鬥機。它是以F-16為基礎,集成美日先進航空技術開發的F-1支援戰鬥機的後繼機。

民用航空產品的國際合作開發

1958年日本政府頒布《航空工業振興法》,在政策和經濟上扶植YS-11支線客機的開發。YS-11於1965年交付使用,1974年2月停產,***生產了182架,虧損360億日元。YS-11在國際市場競爭失敗以後,日本重新審視其航空工業發展戰略。認識到:第壹,盡管多年來通過仿制在生產上掌握了壹些先進制造技術,工業基礎也得到了極大的恢復,但新機(飛機和發動機)研制的技術基礎比較薄弱,尤其在集成和綜合管理、市場預測、售後服務等方面與世界先進水平還有相當大的差距;第二,70年代中期以後,部分航空工業企業積累了與國外航空工業企業合作開發的經驗,80年代日本政府將航空工業列為新興產業之壹,要發展民用航空工業;第三,國際合作開發已成為潮流,獨自研制整機,費用大、風險高。於是,1986年原通商產業省頒布了重新修訂的《航空工業振興法》,將自主開發國產化改為國際合作開發,並成立航空器國際合作開發促進基金(IADF),給國際合作開發項目提供補助。新的補助制度保留了原來的補貼部分,增加了利息補貼,讓項目負責單位向政府系統的日本政策投資銀行貸款,IADF給予利息補貼。

至今,包括波音787在內,日本參與國際航空零部件轉包、合作開發生產的飛機有29個機種、發動機有20個機種以及機載設備。其中飛機、發動機零部件入股風險合作開發項目36項,投資比率1%?35%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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