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植物新品種保護聯盟(UPOV)是壹個政府間組織,總部設在日內瓦。根據《保護植物新品種國際公約》規定的原則,成員國分別對植物新品種授予品種權。
中華人民共和國NPC常務委員會第九屆第四次全體會議決定(1998年8月29日通過)加入《植物新品種保護國際公約》(1978)。中國於4月23日正式加入公約,1999。
林業植物新品種保護範圍:樹木、竹類、木本藤蔓植物、木本觀賞植物(含木本花卉)、果樹(幹果)和木本油料、飲料、香料、木本藥材等植物品種。
保護對象:植物繁殖材料。繁殖材料是指整株植物(包括幼苗)、種子(包括根、莖、葉、花、果實等。)和植物的任何部分(包括組織和細胞)。
授予品種權的五個條件:新穎性、特異性、壹致性、穩定性和專有名稱。
壹、植物新品種保護的內涵
植物新品種保護是指保護植物育種者的權利。保護的對象不是植物品種本身,而是植物育種者應當享有的權利。這種權利是政府授予植物育種者使用其品種的專有權利。植物育種者的權利與專利權、著作權、商標權壹樣,屬於知識產權的範疇。未經育種者許可,任何人或者組織無權利用育種者培育的品種和授予的品種權從事商業活動。我國目前對植物品種權的保護僅限於植物品種的繁殖材料。也就是說,只有品種權所有人才擁有銷售該品種育種材料的唯壹權利,或者以銷售為目的生產這種育種材料。其他任何組織或者個人只有在品種權人的授權下才能進行。
二、植物新品種保護的目的和意義
1.植物新品種保護的根本目的是鼓勵培育和利用植物新品種,促進林業生產的發展。壹般來說,植物新品種的培育帶來的進步是30%-60%。保護品種就是新品種,使用保護品種就是使用新品種。壹個新品種受政府保護,其本質是提高這個新品種的知名度和自身的“價值”。因此,這壹新品種容易被人們接受,在生產中廣泛推廣。
2.植物新品種保護有利於建立我國養殖業公平公正的競爭機制。這種機制可以進壹步激勵育種者積極參與植物品種的創新活動。通過植物新品種的保護,育種者可以獲得應有的利益。這樣,育種者不僅可以收回已經投入的育種資本,還可以將這筆資本投入到植物新品種的培育中。這種重復可以使植物新品種的培育機制更好地適應市場經濟。
3.我國實施植物新品種保護制度是我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發展的必然結果,也是我國參與國際經濟技術壹體化進程不可或缺的環節。如果中國不保護植物新品種,已經保護的國家出於保護自身利益的目的,也不會把自己保護的植物新品種賣給中國,或者只是賣壹些已經超過保護期的品種。甚至在中國舉辦的壹些國際展會上也是如此。因為之前中國不保護植物新品種,壹些國家公開表示不能把自己的新品種帶到中國來展覽。此外,中國育種家培育的新品種也流失海外,給國家造成嚴重損失。因此,實施植物新品種保護制度可以促進我國的國際貿易、國際植物品種交流與合作。
三、植物新品種的保護範圍
中國的植物新品種保護工作由國家林業局和農業部負責。根據兩部門在植物新品種保護方面的分工,國家林業局負責樹木、竹類、木本藤蔓植物、木本觀賞植物(含木本花卉)、果樹(幹果)和木本油料、飲料、調味品、木本藥材等植物新品種保護工作。
四、申請植物品種保護應具備的條件。
受保護的植物品種必須是人工培育的,或者是從野生植物中培育出來的。這樣的品種應符合以下條件:新穎性、特異性、壹致性、穩定性和專有名稱。
動詞 (verb的縮寫)植物新品種權的所有權
1.個人執行本單位的任務或者主要利用本單位的物質條件,包括資金、設備、場地、育種材料、技術資料等完成的育種,屬於職務育種,品種權屬於其單位。非職務育種的品種權屬於完成育種的個人。
2.委托育種的品種權歸屬由委托方和受托方通過合同確定。沒有合同約定的,品種權屬於受托方。也就是說,不直接從事育種的單位或個人,也可以通過委托育種獲得品種權,從而獲得經濟利益。
3.合作育種的品種權屬於共同完成育種工作的單位和個人。
4.兩個以上的申請人分別申請壹個植物新品種的品種權的,該品種權授予第壹個申請人;同時提出申請的,品種權授予最先完成的人。
5.植物新品種的申請權和品種權可以依法轉讓。從某種意義上說,品種權實際上是壹種商品,所以按照市場經濟的原則,它也可以進入市場。
六、植物新品種的保護期
植物新品種的保護期限取決於培育植物品種所需時間的長短。壹般來說,木本植物的栽培時間比較長,所以保護的期限也比較長。我國規定藤本植物、喬木、果樹、觀賞樹木的品種權保護期為20年,其他植物為15年。
七、植物新品種保護的例外
1.新品種培育和科學研究活動
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使用授權品種進行育種和其他科學研究活動。也就是說,授權品種的育種材料可以用於培育新品種,也可以用於其他科研活動。育種者的權利不包括上述兩個方面。
2.農民的特權
在保護植物新品種的國家,往往規定農民可以享有壹定的權利,以滿足其對授權品種的基本需求。這也叫農民特權。農民有權使用授權品種的收獲材料作為自己土地的育種材料。也就是說,農民有權使用授權品種進行自我繁殖,並自用授權品種的繁殖材料。
八、育種者如何獲得保護和行使自己的合法權益。
育種者在培育新品種後想要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應當向國家林業局或者農業部申請品種權。只有在國家林業局或農業部批準授予品種權後,育種者的合法權益才能得到國家的保護。育種者未向國家申請其培育的新品種的權益,即意味著自動放棄其權益;國家不保護未申請品種的權益,也不保護已申請但未獲批準的品種的權益。需要保護的植物新品種只有國家可以認定,省級以下政府無權認定。中國育種者可以按照規定的程序直接向國家林業局提出申請,或者通過代理機構提出申請。獲得品種權後,中國育種者可以利用自己的專有權進行育種或出售自己的育種材料,也可以向其他組織和個人發放許可證,以換取特許權使用費。壹般對於大量的植物品種,育種者往往不直接控制品種的繁殖,而是與經銷商或其他中介組織合作,按照繁殖材料的單價收取壹定比例的加盟費。對於高價值品種,育種者可能控制品種的育種或銷售,直接從育種材料的銷售中獲得回報。育種者可以請求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林業主管部門對侵犯其合法權益的行為進行處理,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