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律師網大全 - 專利申請 - 如何判斷是否侵犯發明、實用新型專利權?

如何判斷是否侵犯發明、實用新型專利權?

對於發明、實用新型專利權,判定的標準是看被控侵權物(產品或方法)的技術特征是否落入專利權的保護範圍,如落入,則構成侵權。判定的方法則是將被控侵權物的技術特征與專利權的保護範圍進行對比,具體方法如下:

1、確定專利權的保護範圍。發明或者實用新型專利權的保護範圍以其權利要求的內容為準,說明書及附圖可以用於解釋權利要求,解釋專利權利要求時,應當以專利權利要求書記載的技術內容為準,而不是以權利要求書的文字或措辭為準。

2、根據全面覆蓋原則,將被控侵權物(產品或方法)的全部技術特征與專利權利要求中記載的技術方案的全部技術特征逐壹進行對應比較,被控侵權物(產品或方法)與專利獨立權利要求中記載的全部必要技術特征壹壹對應並且相同,則構成侵權。

擴展資料:

專利權的主體即專利權人,是指依法享有專利權並承擔相應義務的人。專利權主體包括以下幾種:

發明人

發明人或設計人,是指對發明創造的實質性特點作出了創造性貢獻的人。在完成發明創造過程中,只負責組織工作的人、為物質技術條件的利用提供方便的人或者從事其他輔助性工作的人,例如試驗員、描圖員、機械加工人員等,均不是發明人或設計人。

其中,發明人是指發明的完成人;設計人是指實用新型或外觀設計的完成人。發明人或設計人,只能是自然人,不能是單位、集體或課題組。

發明創造是智力勞動的結果。發明創造活動是壹種事實行為,不受民事行為能力的限制,因此,無論從事發明創造的人是否具備完全民事行為能力,只要他完成了發明創造,就應認定為發明人或設計人。

發明人或者設計人包括非職務發明創造的發明人或者設計人和職務發明創造的發明人或者設計人兩類。非職務發明創造,是指既不是執行本單位的任務,也沒有主要利用單位提供的物質技術條件所完成的發明創造。

對於非職務發明創造,申請專利的權利屬於發明人或者設計人。發明人或者設計人對非職務發明創造申請專利,任何單位或者個人不得壓制。申請被批準後,該發明人或者設計人為專利權人。

如果壹項非職務發明創造是由兩個或兩個以上的發明人、設計人***同完成的,則完成發明創造的人稱之為***同發明人或***同設計人。***同發明創造的專利申請權和取得的專利權歸全體***有人***同所有。

單位

對於職務發明創造來說,專利權的主體是該發明創造的發明人或者設計人的所在單位。職務發明創造,是指執行本單位的任務或者主要是利用本單位的物質技術條件所完成的發明創造。

這裏所稱的“單位”,包括各種所有制類型和性質的內資企業和在中國境內的中外合資經營企業、中外合作企業和外商獨資企業;從勞動關系上講,既包括固定工作單位,也包括臨時工作單位。

執行本單位任務所完成的發明創造。包括三種情況:

(1)在本職工作中作出的發明創造;

(2)履行本單位交付的本職工作之外的任務所作出的發明創造;

(3)退職、退休或者調動工作後1年內作出的,與其在原單位承擔的本職工作或者原單位分配的任務有關的發明創造。

在第(3)種情況中,只有同時具備兩個條件,才構成職務發明創造:第壹,該發明創造必須是發明人或設計人從原單位退職、退休或者調動工作後1年內作出的;第二,該發明創造與發明人或設計人在原單位承擔的本職工作或者原單位分配的任務有聯系。

百度百科--專利權

百度百科--專利侵權

  • 上一篇:靈芝孢子粉是什麽做的?
  • 下一篇:wto中與貿易有關的知識產權協議是( )
  • copyright 2024律師網大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