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經營者是依法設立的公司;
2.有與國際數據中心活動相適應的資金和專業人員;
3.具有為用戶提供長期idc許可服務的聲譽或能力;
4.在省、自治區、直轄市經營的公司註冊資本最低限額為654.38+0萬元人民幣;
5.在全國範圍內或者跨省、自治區、直轄市經營的,最低註冊資本為10萬元人民幣;
6.必要的idc場地、設施和技術解決方案;
7.公司及其主要投資者和主要管理人員三年內無違反電信監督管理制度的違法記錄;
8、與運營商簽訂的機櫃租賃資源或自建機房評估文件;
9.國家規定的其他條件。
辦理idc許可證需要準備的材料:
1.公司《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復印件及復印件;
2.已在外地設立分公司(或子公司)的,提供分公司或控股子公司的營業執照復印件和控股子公司的章程復印件;
3.辦理工商行政管理局檔案中心加蓋查詢專用章的IDC營業執照章程;
4、驗資報告原件,如以非專利技術出資,則需要提供審計報告原件;
5、idc公司的營業執照或其辦公場所的房屋租賃協議復印件及房屋產權證復印件;
6、行業主管部門前置審批文件復印件;
7.IDC營業執照、主機托管、專線接入等服務協議復印件(提供托管的公司IDC或ISP證書復印件)。
辦理isp許可證需要準備的材料:
1,企業營業執照復印件。
2.企業法人和股東的身份證。
3.公司章程。
4、公司主要管理人員和技術人員身份證。
5.員工社保證明。
6.準入協議和托管資格。
7、企業驗資報告。
申請isp許可證的企業必須同時具備以下條件:
1.經營者必須是依法設立的公司;
2.企業有與其經營活動相適應的資金(在省、自治區、直轄市範圍內經營的,最低註冊資本為1萬元人民幣;在全國或跨省、自治區、直轄市的,最低註冊資本為654.38+00萬元);
3.企業有信譽或能力為用戶提供長期服務;
4.企業有與經營活動相適應的專業人員;
5、企業具有必要的場地、設施和技術方案;
6.公司及其主要投資者和主要管理人員三年內無違反電信監督管理制度的違法記錄;
7.國家規定的其他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