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受理的條件根據《專利法實施細則》第三十九條: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收到發明或者實用新型專利申請的請求書、說明書(實用新型必須包括附圖)和權利要求書,或者外觀設計專利申請的請求書和外觀設計的圖片或者照片後,應當明確申請日、給予申請號,並通知申請人。第四十條:專利申請文件有下列情形之壹的,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不予受理,並通知申請人:
(壹)發明或者實用新型專利申請缺少請求書、說明書(實用新型無附圖)和權利要求書的,或者外觀設計專利申請缺少請求書、圖片或者照片的;
(二)未使用中文的;
(三)不符合本細則第壹百二十條第壹款規定的;
(四)請求書中缺少申請人姓名或者名稱及地址的;
(五)明顯不符合專利法第十八條或者第十九條第壹款的規定的;
(六)專利申請類別(發明、實用新型或者外觀設計)不明確或者難以確定的。
三、代辦處專利申請受理的範圍1.可以受理的專利申請文件
(1)內地申請人面交或寄交的發明、實用新型、外觀設計專利申請文件;
(2)港、澳、臺地區的個人委托內地專利代理機構面交或寄交的發明、實用新型、外觀設計專利申請文件。
2.不能受理的專利申請文件
(1)PCT申請文件;
(2)外國申請人及港、澳、臺地區法人提交的專利申請文件;
(3)分案申請文件;
(4)有要求優先權聲明的專利申請文件;
(5)專利申請被受理後提交的其他文件。
四、費用減緩的審批
(壹)依據國家知識產權局局令(第39號),應符合如下條件:申請人或者專利權人請求專利費用減緩的,應當提交費用減緩請求書,必要時還應附具有關證明文件。費用減緩請求書應當由全體申請人或專利權人簽字或者蓋章。個人請求專利費用減緩的,應當在費用減緩請求書中如實填寫本人的年收入情況,必要時應當根據專利局的要求,提供市級以上人民政府管理專利工作的部門出具的關於其經濟困難情況的證明。兩個或者兩個以上的個人***同請求專利費用減緩的,應當在費用減緩請求書中如實填寫每個人的年收入情況,必要時應當根據專利局的要求,提供市級以上人民政府管理專利工作的部門出具的關於其經濟困難情況的證明。單位請求專利費用減緩的,應當在費用減緩請求書中,如實填寫經濟困難情況,並附具市級以上人民政府管理專利工作的部門出具的證明。個人與單位***同請求專利費用減緩的,個人應當在費用減緩請求書中如實填寫本人的年收入情況,單位應當如實填寫經濟困難情況,並附具市級以上人民政府管理專利工作的部門出具的證明。
(二)代辦處經審查,手續齊備符合減緩條件同意按:
1.個人以85%比例減緩;
2.兩個以上的個人(含兩個)或個人與單位***同申請專利的或壹個單位請求減緩的按70%比例減緩。
3.有下列情況之壹的,專利費用減緩請求不予批準:
(1)未使用專利局制定的費用減緩請求書的;
(2)全體申請人或者專利權人未在費用減緩請求書中簽字或者蓋章的;
(3)提出費用減緩請求的單位或者個人未提供符合本辦法第七條規定的證明的;
(4)申請人或者專利權人的個人年收入超過二萬五千元人民幣的;
(5)費用減緩請求書中未註明全體申請人或者專利權人的個人年收入的;
(6)申請人或者專利權人為兩個以上單位的;
(7)費用減緩請求書中的申請人或者專利權人名稱或者發明創造名稱與專利請求書中的相應內容不壹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