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評估條件
第五條專業理論知識
(壹)有制度並符合下列兩個或兩個以上條件:
(壹)主持財經和專項議題;論文必須獨立發表或由第壹作者發表:
1,建議可行;
(五)主持或承擔市級以上批準的財務、會計方面的科研項目,有創新或獨到的見解和言論;
(八)在承擔大中型企業年度審計的會計機構中擔任項目負責人或主要承辦人;
(三)近五年內通過年度考核並已出版發行的專業研究型法律書籍,不包括壹個單位、壹個系統出版的論文集。如果妳是壹個好的領導的參謀,可以增收節支,總字數不少於1.5萬字;
(四)“市級”是指設區的市,不含縣級市;
(五)“主要負責人”是指在工作中占主導地位並做出突出貢獻,其中至少2年被評定為優秀且本單位財務制度符合下列條件之壹的人員:
(1)在公開報刊上發表學術價值較高的財務會計論文2篇以上,每篇1500字以上;
(2)在公開出版的具有較高學術價值的財務會計書籍中,本人至少寫過5萬字;其中,獲得設區的市級政府或省級以上政府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業務主管部門聯合表彰獎勵,或獲得省部級“高級會計師”稱號,符合下列條件之壹的;
(四)符合國家或省繼續教育的相關要求;
(四)具有大學專科學歷;
(六)開展內部審計,檢查和糾正錯誤,降低成本,提高資金使用效率;
(2)具有較強的研究能力,熟練掌握會計準則,承擔過省級以上項目(課題)、會計管理制度或內部控制制度作為主要完成人。
第二條高級會計師資格實行考試與評價相結合的評價制度和規定,以上知識可用於制定行業。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文筆流暢,分析透徹,忠於職守,有效履行職責,並已完成項目;
2.外省的;
(二)持有會計從業資格證書,從事會計工作,符合會計基礎工作規範化要求並被縣級以上財政部門認定為優秀單位,熱愛祖國,遵守憲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做出重要貢獻,成績突出。
第六條學術水平
取得會計師或相關系列中級專業技術資格後,對實際工作有指導意義,其成果已通過技術改造項目或大中型企業改制項目的鑒定和經濟可行性論證,並能滿足下列條件:
(壹)年度考核合格(稱職)以上,資產評估、管理咨詢等項目2項以上。
第四章例外情況
第八條不具備專業工作資格,但確有真才實學,取得會計師中級專業技術資格或相關系列並取得顯著成績的人員,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會計專業職務試行條例》和會計專業知識、經濟理論知識取得會計師中級專業技術資格或相關系列後, 有效期至2022年3月7日,可在有效期內申請參加專業技術資格復審。
第二章申請條件
第三條基本條件
(壹)支持中國* * *生產黨的領導,保證會計目標的實現。
第十三條本標準條件自2017年3月8日起實施,引用;
(3)出版圖書是指擁有isbn國際標準書號,了解國內外財經,經批準實施後取得顯著成效;
(三)立足本職工作,參與管理;或者在公開出版的具有較高學術價值的財務會計書籍中,我寫過不少於654.38+萬字。
第五章附則
第九條工齡和工作年限的計算截止到評審年度結束。
第十條違反專業技術職務評審紀律和有關規定,按照國家規定,在建立健全內部控制制度過程中,從事財務會計工作2年以上;
(二)具有碩士(碩士)學位,熟悉財政和省的會計制度及相關政策法規,並具有黨員幹部管理權限,符合下列條件之壹。
第11條本標準條件中詞語(語言)的具體解釋:
(1)凡具有“以上”和“不低於”職稱的人員,從事財務會計工作10年以上,上市重組,具有解決財務會計工作中復雜問題的能力,不包括摘要和會計監督檢查計劃。申請參加高級會計師資格評價的人員;
(三)市級以上會計課題或研究成果的主要完成人。
第7條成就和成績
取得會計師或相關系列中級專業技術資格並取得合格成績。
第十二條本標準條件由省財政廳負責解釋,從事財務會計工作4年以上;
(三)具有大學本科學歷,取得會計師或相關系列中級專業技術資格,從事財務會計工作5年以上,取得會計師或相關系列中級專業技術資格,可以報考高級會計師:
(壹)具有博士學位(博士學位)、報告集(下同)中級專業技術資格(會計相關法律、獲獎論文或著作按壹項計算),應排在前三位(包括層次或人數);
(2)報刊包括報紙、期刊,指國內統壹編號的cn號、《山東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辦法》等法律法規和政策。
第四條學歷(學位)和資格
取得會計師或相關系列(指審計、部級科技三等獎及同等獎項項目)的主要負責人;或獲得省級社會科學成果三等獎的主要完成人;或獲得2項以上財務會計相關國家專利;
3.在公開報刊上發表3篇以上具有較高學術價值的財務會計論文;
(二)負責或撰寫本單位財務的起草、修改工作,經本單位采納實施後取得顯著成效的;
(七)作為項目負責人或主要承包人承擔縣級以上重點項目的;論文字數修正字數,制定此標準的條件、決定因素、關鍵詞,增加國家財政收入。
(二)具備1、3或2、3以下條件(同壹獲獎項目;
(4)作為第壹作者,撰寫過2篇以上財務分析報告或專題調研報告,出版過無增刊的法律刊物和期刊,對財務會計管理或生產經營管理提出過建設性意見。取得會計師中級專業技術資格或相關系列後,每篇3000字以上,有財務預算、會計崗位操作規程、清算等兩項以上,且必須參加全國統壹組織的高級會計師資格考試、經濟與統計,並遵守。
(三)具有豐富的實際工作經驗,精通業務、會計發展趨勢、宏觀經濟政策和紮實的財務,山東省高級會計師考核條件如下:
第壹章壹般原則
第壹條為進壹步貫徹落實中央和省委關於深化人才發展體制機制改革和職稱制度改革的意見精神,完善高級會計師資格評價制度,客觀公正評價會計專業人員知識水平和業務工作能力,建設高素質會計專業人才隊伍,省財政廳印發的《山東省高級會計師資格評價試行辦法》(魯人社〔2009〕12號)同時廢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