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有關規定, 中國個人或單位作出發明創造之後,可以先在國內申請,在12個月內要求優先權申請外國專利;也可以直接提出國際申請, 但是, 必須在該申請中指定外國的同時也指定中國。
2. 準備申請費用 。
目前平均每向壹個國家申請專利除需要支付4000~5000美元,若以5個國家計算約需準備2萬~2.5萬美元;還要支付PCT國際階段的費用, 該費用包括中國專利局征收的傳送費、檢索費和國際初步審查費約2100元(人民幣)和國際局征收的基本費、指定費和手續費約1150元(美元)。如果是中國的個人提出的國際申請;國際局征收的費用可減少75%。
國際申請的審批程序包括國際階段和國家階段兩個階段。:
(1) 國際階段
國際階段是國際申請審批程序的第壹階段。它包括國際申請的受理、形式審查、國際檢索和國際公布等必經程序以及可選擇的國際初步審查程序。通常中國專利局在收到國際初步審查要求之日起9個月內作出國際初步審查報告。
(2) 國家階段
國家階段是國際申請審批程序的第二階段。國家階段在申請人希望獲得專利權的國家的專利局(稱作指定局或選定局)裏進行。它包括辦理進入國家階段的手續和在各指定局或選定局裏進行的審批程序。國際申請進入國家階段之後, 由各國專利局按其專利法規規定對其進行審查, 並決定是否授予專利權。
按照PCT規定的方式提出的申請稱為國際申請。壹般說來, 國際申請是壹個PCT締約國的居民或者國民為得到幾個締約國的保護而提出的專利申請(通常在指定5個國家以上)。
除了按PCT申請外,中國個人和單位仍然可以按照巴黎公約原則向外國提出國家申請。特別是在申請人僅需向壹個國家或者少數幾個國家申請專利時, 利用巴黎公約途徑是適宜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