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提前檢索:
審查員在審查前會對每壹件發明專利申請進行檢索,目的是找出現有技術中與申請主題密切相關或者相關的對比文件,以確定申請主題是否具有專利法第二十二條第二款、第三款規定的新穎性和創造性。同樣,申請人在撰寫申請文件之前必須進行檢索,目的是剔除壹些不新穎的主題,找出影響創造性的現有技術,並策略性地披露發明與這些現有技術之間的差異,以及引入這些差異所帶來的技術效果,從而主動避免審查員在實質性審查時提出創造性問題。值得註意的是,搜索範圍至少應包括中國、美國、歐洲、日本和PCT專利數據庫中的專利文獻,以及國內外期刊數據庫中的論文和文獻。
2.寫申請文件
申請發明專利,需要提交請求書、說明書(說明書有附圖的,應當提交附圖)、權利要求書、說明書摘要等文件。壹般來說,影響專利保護範圍的文件是說明書和權利要求書。這兩個文檔的編寫質量直接關系到應用程序能否被授權以及授權的範圍。所以在寫申請文件的時候,壹定要謹慎。壹旦提交了申請,我們就不能再添加任何內容了。具體到說明書,需要公開足夠的內容到本領域技術人員理論上認為應該不是不可能的程度。比如化學領域的專利,壹般需要記載發明的技術效果,否則會造成公開不充分,直接被駁回。
3.提交申請文件
申請文件準備好後,郵寄或親自到國家知識產權局專利局受理處提交材料,或親自到省知識產權局代辦處提交材料,然後等待受理通知。
4.繳納專利申請費
收到受理通知後,在繳費期限內繳納專利申請費和出版印刷費(有的還需繳納優先權要求費和申請附加費)。費用可以直接向專利局(包括其代理機構)繳納,也可以通過郵局或銀行匯款。
5.提交實質審查請求。
實質審查程序通常在申請人提出請求後啟動。因此,如果申請人在截止日忘記啟動實質審查程序,本專利申請將被視為撤回。此外,申請人還需要在期限內繳納實質審查費。
6.對審查意見通知書的答復
對發明專利申請進行實質審查後,審查員認為該申請不符合專利法及其實施細則有關規定的,向申請人發出審查意見通知書,要求其在指定期限內陳述意見或者修改申請;此時,申請人需要根據審查意見對發明的可專利性進行抗辯,或者對申請文件進行修改後,對發明已經符合《利潤法》及其實施細則的相關規定進行抗辯。回復審查意見時,需要按套路出牌,結合專利法規和證據,用法律語言陳述。不能強詞奪理,甚至隨意修改申請文本。審查員發出的通知書(審查意見通知書、案件分案通知書或提交資料通知書等。)並且申請人的答復可以重復多次,直到該申請被授予專利權、被駁回、被撤回或者被視為撤回。
7.辦理專利登記手續
專利申請獲得授權的,應當按照專利授權通知書的要求辦理登記手續,繳納專利登記費、授權當年年費和公告印刷費,取得專利證書。
8.支付年費
如果需要保持專利有效,申請人必須按時繳納專利年費。如果不準備繼續使用專利獲取利益,可以終止繳納年度專利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