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專利申請實際上是專利權人用專利技術方案的公開,換取專利權人對該專業技術方案在壹定期限內進行獨占壟斷的壹種方式,即公開換保護。
2、專利申請人所要求保護的技術方案,壹經國家知識產權局的授權,就具有專利權。專利權人可以在專利保護期限內排除其他人使用該專利技術方案。即便其他人在專利申請日之後,獨自研發完成了相同的技術方案也不可以使用。這就是專利申請最大的好處和作用。
3、相對於專利申請,技術方案的所有人也可以將技術方案作為商業秘密進行保護。商業秘密方面不能排除其他人使用自己獨立研發的相同技術方案。
:撰寫申請文件。發明創造者申請專利的申請文件可以自己撰寫也可以委托專利代理機構的專利代理人代為撰寫。由於申請專利是壹項法律性和技術性很強的工作,因此專利申請文件最好請專利代理人撰寫。申請發明或實用新型專利的,應提交請求書、說明書、摘要和權利要求書等文件。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和國專利法》第二十二條規定,授予專利權的發明和實用新型,是指該發明或者實用新型不屬於現有技術;也沒有任何單位或者個人就同樣的發明或者實用新型在申請日以前向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提出過申請,並記載在申請日以後公布的專利申請文件或者公告的專利文件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