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專業技術人員必須熱愛祖國,遵守我國憲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和敬業精神。
2、專業技術人員必須結合本職工作,努力學習新理論、新技術、新方法,掌握新信息,不斷提高業務技能、創新能力和管理水平,應按專業技術人員的有關規定接受繼續教育。
(二)申報和評審各級工程技術職務任職資格,應當同時具備下列條件:
1,技術員
(1)掌握本專業的基礎理論知識和專業技術知識;
(2)具有完成壹般技術輔助工作的實踐能力,能夠在助理工程師、工程師的指導下完成壹般技術輔助工作或壹般現場技術工作;
(3)非全日制中專畢業,在本專業工作單位工作滿2年以上。
2.助理工程師
(1)能運用本專業的基礎理論知識和專業技術知識;
(2)具有壹定的組織工作和獨立完成規定範圍內科技管理工作的能力,或能夠完成壹般性技術研究、設計或現場技術和工藝管理工作;
(3)中專畢業,從事技術員工作4年以上;
(4)非全日制大專畢業,從事技師工作3年以上。
3.工程師
(1)系統、靈活地掌握本專業的基礎理論知識和專業技術知識,熟悉本專業國內外現狀和發展趨勢;
(2)能夠獨立承擔本專業較復雜的研究設計工作或現場技術、工藝管理工作,具有解決較復雜技術或工藝管理的能力;現任職務期間,參加過本專業或相關專業兩項以上技術工作、技術管理和技術服務工作,並有單位出具的有效證明;
(3)在現職期間,能結合本專業技術工作實踐,獨立撰寫1篇學術論文或技術工作總結;
(4)指導助理工程師的工作和學習;
(5)取得或取得碩士學位後,從事本專業技術工作滿2年;取得大學本科學歷或學士學位,從事助理工程師工作滿4年以上;大專畢業,從事助理工程師工作5年以上。
申請破格考核中級崗位資格的專業技術人員,除符合上述工程師(1)-(4)的考核條件外,還應當符合下列特定條件之壹:
1.不具備規定學歷但從事助理工程師工作5年以上,符合下列條件之壹的人員:
(1)在省級以上行業期刊、本科高校主辦的學術期刊或學院學報上獨立發表本專業學術論文3篇以上;
(2)在區級以上出版社正式出版個人專業專著(獨立作者或第壹作者,不含編輯出版);
(3)國家或省政府表彰的自學成才標兵。
2.不具備規定學歷的人員,應當具備規定的學歷,從事助理工程師工作滿3年並符合下列條件之壹:
(1)承擔和完成市級以上重點工程、大型項目、技術攻關項目、技術改造項目的主要專業技術負責人和關鍵技術研究人員(限前兩名);
(2)獲得國家級四等獎、省級三等獎,或市(廳)級壹等獎以上科技成果的主要貢獻者(國家級前5名、省級前3名、市級前2名);
(3)已獲得1項授權發明專利或3項授權實用新型專利或5項授權實用新型和外觀設計專利的發明人或設計人(均限前2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