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種設備制造許可證,即TS認證。是指國家質檢總局對特種設備的生產(包括設計、制造、安裝、改造、維修等項目)、使用、檢驗、檢測進行監督檢查,並向合格單位頒發經營許可證、授予使用ts認證標誌的管理行為。
在特種設備領域,制造、使用、檢測單位未在規定期限內取得ts認證的,國家將不允許其進入特種設備相關領域開展經濟活動。
特種設備管理的法律依據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特種設備安全法》。
特種設備制造許可包括申請、受理、產品試制和型式試驗、鑒定審查、批準、發證等程序:
(1)應用
申請制造許可的單位到所在地州(地、市)質量技術監督部門領取申請表,填寫申請表壹式四份(附電子文本),向安徽省質量技術監督局提出申請,並附以下材料(各壹份):
1.依法取得的工商營業執照或者政府有關部門依法核發的註冊登記證明復印件;
2.組織機構代碼證復印件;
3.質量手冊;
4.相關安全技術規範中規定的其他材料。
5.設備圖紙和技術文件
(2)接受
省質量技術監督局應當對申請材料進行審查,在申請表上簽署受理意見並返還申請人。不同意受理的,向申請人出具不予受理通知書。
(3)產品的試制和型式試驗
按照規定需要進行試制或者型式試驗的,申請人接受後,應當做好試制或者型式試驗的準備工作。。
型式試驗完成後,承擔型式試驗的單位應當向申請人出具型式試驗報告。
(四)邀請鑒定評估機構。
申請人應當攜帶申請材料和相關設備的型式試驗報告,邀請鑒定評估機構進行現場鑒定評估。
鑒定評估程序按照制造許可規則等安全技術規範執行。鑒定評估機構完成現場鑒定評估後,應當向省質量技術監督局出具鑒定評估報告。
(五)審批、認證
省質量技術監督局已通過審批程序,符合要求的,頒發《特種設備制造許可證》(正本和副本各壹份)。不符合條件的,向申請人出具不予許可的決定。
質檢總局委托省級質量技術監督局負責許可項目的受理和審批,並以質檢總局名義發放許可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