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用新型專利申請是不需要經過實質性審核的,也正是因為如此,實用新型專利通過的概率比較高,所需的申請時間也並不算長,但是實用新型專利的含金量就比發明專利要低壹些,而且申請成功後,也有被撤銷的可能性。
壹個實用新型專利從申請到授權壹般要經歷下述程序:
1、申請人提供技術交底書,委托專利代理機構撰寫申請文件,代理人根據專利法的要求根據申請人的發明內容盡可能的撰寫出保護範圍最大的申請文件,期間代理人與申請人溝通確認,壹般要10天-20天左右;
2、撰寫好申請文件後,遞交申請文件,取得專利局的受理通知書,確定申請日;
3、專利局對專利申請文件進行形式審查,約3-8個月,初審合格後即發出授權通知書;
4、申請人辦理領取專利證書手續;
5、約2-3個月後拿到專利證書。
整個過程持續約為1年,具體時間取決於審查員的審查速度與申請人交底資料的詳實程度。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和國專利法》第二十六條 申請發明或者實用新型專利的,應當提交請求書、說明書及其摘要和權利要求書等文件。
請求書應當寫明發明或者實用新型的名稱,發明人的姓名,申請人姓名或者名稱、地址,以及其他事項。
說明書應當對發明或者實用新型作出清楚、完整的說明,以所屬技術領域的技術人員能夠實現為準;必要的時候,應當有附圖。摘要應當簡要說明發明或者實用新型的技術要點。
權利要求書應當以說明書為依據,清楚、簡要地限定要求專利保護的範圍。
依賴遺傳資源完成的發明創造,申請人應當在專利申請文件中說明該遺傳資源的直接來源和原始來源;申請人無法說明原始來源的,應當陳述理由。
《中華人民***和國專利法》第三十四條 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收到發明專利申請後,經初步審查認為符合本法要求的,自申請日起滿十八個月,即行公布。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可以根據申請人的請求早日公布其申請。
《中華人民***和國專利法》第四十條 實用新型和外觀設計專利申請經初步審查沒有發現駁回理由的,由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作出授予實用新型專利權或者外觀設計專利權的決定,發給相應的專利證書,同時予以登記和公告。實用新型專利權和外觀設計專利權自公告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