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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哪國人制作的巧克力?

——歐洲的發明

美國人利用了與歐洲工業革命同步出現的大量的技術革新。對巧克力來說,最為關鍵的發明是範·豪爾頓(Van Houten)的可可壓榨技術。這壹技術在1828年被荷蘭國王威廉壹世(Wilhelm I)同意授予專利權。在範·豪爾頓之前,狄德羅的百科全書中列舉了壹種相似的裝置,有壹個很大的木制螺桿,據載,人們用它來把可可油從可可豆液塊中壓榨出來,留下可可粉。但只有範·豪爾頓才有商業頭腦,為這種發明申請了專利。早在可可剛出現在歐洲時,那時範·豪爾頓還沒有發明壓榨設備,荷蘭和其他壹些低地國家就已經開始從事可可的生產。那時在這些國家發展了壹種新工藝(加入碳酸鉀來使可可制品更具光澤,也使可可在牛奶或水中的分散效果更好),這壹技術使荷蘭的巧克力制造業走在世界前列。英國人最初似乎對這種發明感到吃驚,因為他們相信可可油是可可的壹個非常重要的營養成分。但很快,他們就從荷蘭購買了壹起,並打著“純正地道的可可精華”的旗號,銷售經過精制的可可粉。

此後不久,壹些制造商就開始生產可食用的巧克力。有很多人聲稱是自己第壹個想到把壓榨出的可可油和可可粉重新混合起來做成巧克力固體塊的。現在回想起來,仍然覺得很奇怪,為什麽範·豪爾頓的發明會在最早的巧克力固體塊出現之前,因為完全可能不把巧克力脂壓榨出來就制成食用巧克力。1842年卡德布瑞的第壹塊法國食用型巧克力出現在市場上,當時售價為2先令壹條。在此之前,可可已經作為壹種配料添加到其他壹些蜜餞中去,但那時牛奶巧克力還沒出現,最後是瑞士人想到這個主意的。當時亨利·耐斯特正在嘗試用煉乳與他的公司生產的谷類食物相配做成早餐食品,他的夥伴丹尼爾·彼特(Daniel Peter)則嘗試把這種新形式的牛奶與可可,可可脂和糖回合起來,這樣做成的產品以“彼特斯”(Peter`s)的品牌銷售。這壹產品成為歐洲牛奶巧克力的基準,並且這個地位保持了很多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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