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點法條」?
第五條 對違反國家法律、社會公德或者妨害公***利益的發明創造,不授予專利權。?
第二十二條 授予專利權的發明和實用新型,應當具備新穎性、創造性和實用性。?
新穎性,是指在申請日以前沒有同樣的發明或者實用新型在國內外出版物上公開發表過、在國內公開使用過或者以其他方式為公眾所知,也沒有同樣的發明或者實用新型由他人向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提出過申請並且記載在申請日以後公布的專利申請文件中。?
創造性,是指同申請日以前已有的技術相比,該發明有突出的實質性特點和顯著的進步,該實用新型有實質性特點和進步。?
實用性,是指該發明或者實用新型能夠制造或者使用,並且能夠產生積極效果。?
第二十三條 授予專利權的外觀設計,應當同申請日以前在國內外出版物上公開發表過或者國內公開使用過的外觀設計不相同和不相近似,並不得與他人在先取得的合法權利相沖突。?
第二十四條 申請專利的發明創造在申請日以前六個月內,有下列情形之壹的,不喪失新穎性:?
(壹)在中國政府主辦或者承認的國際展覽會上首次展出的;?
(二)在規定的學術會議或者技術會議上首次發表的;?
(三)他人未經申請人同意而泄露其內容的。?
第二十五條 對下列各項,不授予專利權:?
(壹)科學發現;?
(二)智力活動的規則和方法;?
(三)疾病的診斷和治療方法;?
(四)動物和植物品種;?
(五)用原子核變換方法獲得的物質。?
對前款第(四)項所列產品的生產方法,可以依照本法規定授予專利權。?
「意思分解」?
關於授權專利權的條件,發明、實用新型與外觀設計是不壹樣的,應註意三者之間的區別與聯系,不可混淆。?
1?發明、實用新型的條件?
(1)新穎性:在申請日前同時符合以下三個條件,方為新穎性:?
①沒有同樣的發明、實用新型在國內外出版物上公開發表過;?
②沒有在國內公開使用過或以其他方式為公眾所知;?
③沒有同樣的發明、實用新型由他人向國家專利局提出過申請且記載在申請日以後公布的專利申請文件中。?
發明(不包括實用新型)在申請日以前6個月內,有下列情形之壹的,並不喪失新穎性:
?其壹,在中國政府主辦或承認的國際展覽會上首次展出的;?
其二,在規定的學術會議、技術會議上首次發表的;?
其三,他人未經申請人同意而泄露其內容的。?
(2)創造性:比之申請日前已有的技術:?
①發明創造——具有“突出的”實質性特點和“顯著”進步;?
②實用新型——具有實質性特點和進步。?
(3)實用性:能夠制造或使用,並產生積極效果。?
2?外觀設計?
只須具備新穎性:即:?
(1)同申請日前在國內外出版物上公開發表過和國內公開使用過的外觀設計不相同、不相近似;?
(2)也不與他人先取得的合法權利沖突。
第三章 專利的申請
「重點法條」?
第九條 兩個以上的申請人分別就同樣的發明創造申請專利的,專利權授予最先申請的人。
?第十九條 在中國沒有經常居所或者營業所的外國人、外國企業或者外國其他組織在中國申請專利和辦理其他專利事務的,應當委托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指定的專利代理機構辦理。?
中國單位或者個人在國內申請專利和辦理其他專利事務的,可以委托專利代理機構辦理。?
專利代理機構應當遵守法律、行政法規,按照被代理人的委托辦理專利申請或者其他專利事務;對被代理人發明創造的內容,除專利申請已經公布或者公告的以外,負有保密責任。專利代理機構的具體管理辦法由國務院規定。?
第二十條 中國單位或者個人將其在國內完成的發明創造向外國申請專利的,應當先向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申請專利,委托其指定的專利代理機構辦理,並遵守本法第四條的規定。?
中國單位或者個人可以根據中華人民***和國參加的有關國際條約提出專利國際申請。申請人提出專利國際申請的,應當遵守前款規定。?
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依照中華人民***和國參加的有關國際條約、本法和國務院有關規定處理專利國際申請。?
第二十八條 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收到專利申請文件之日為申請日。如果申請文件是郵寄的,以寄出的郵戳日為申請日。?
第二十九條 申請人自發明或者實用新型在外國第壹次提出專利申請之日起十二個月內,或者自外觀設計在外國第壹次提出專利申請之日起六個月內,又在中國就相同主題提出專利申請的,依照該外國同中國簽訂的協議或者***同參加的國際條約,或者依照相互承認優先權的原則,可以享有優先權。?
申請人自發明或者實用新型在中國第壹次提出專利申請之日起十二個月內,又向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就相同主題提出專利申請的,可以享有優先權。?
第三十條 申請人要求優先權的,應當在申請的時候提出書面聲明,並且在三個月內提交第壹次提出的專利申請文件的副本;未提出書面聲明或者逾期未提交專利申請文件副本的,視為未要求優先權。?
第三十二條 申請人可以在被授予專利權之前隨時撤回其專利申請。?
第三十三條 申請人可以對其專利申請文件進行修改,但是,對發明和實用新型專利申請文件的修改不得超出原說明書和權利要求書記載的範圍,對外觀設計專利申請文件的修改不得超出原圖片或者照片表示的範圍。?
「相關法條」 《專利法實施細則》第5、7條。?
「意思分解」?
關於專利的申請程序,著重掌握其實體性規範,其次了解其程序法規範。?
1?申請?
(1)申請日確定:以專利局收到專利申請文件之日為申請日《專利法實施細則》第5條第1款。詳言之:?
①申請文件為郵寄的,以寄出的郵戳日為申請日(遞交日);?
②郵戳日不清的,除當事人能證明外,以專利局收到日為申請日;?
③直接遞交申請文件的,以專利局收到日為申請日。?
(2)先申請原則:兩個以上申請人就同樣發明分別申請專利的,專利權授予最先申請人。?
同日申請的,收到專利局通知後自行協商以確定申請人。?
同樣的發明創造,只能授予壹項專利。?
(3)優先權:?
①申請人就發明、實用新型(不包括外觀設計)在外國首次提出專利申請之日起12個月內,或外觀設計6個月內,又在中國就相同主題提出專利申請,依該外國與中國之相互協議或***同參加的國際條約,可主張優先權;?
②申請人自發明或實用新型(不包括外觀設計)在中國第壹次提出專利申請之日起12個月內,又向中國專利局就相同主題提出專利申請的,亦可主張優先權;?
③優先權是指以前述首次申請日為後申請之申請日;?
④優先權主張人應在申請時提出書面聲明,且在3個月內提交首次提出的專利申請權副本;
否則,視為未主張。?
2?涉外申請之特別規定?
(1)外國個人、單位(包括港澳臺地區)向中國申請專利的,應當委托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指定的專利代理機構辦理(即強制代理制);但中國單位、個人在國內申請專利,可以委托代理機構辦理(《專利法》第19條)。?
(2)中國單位、個人將在國內完成的發明創造(不包括實用新型、外觀設計)向國外申請專利,應先向中國專利局申請專利,並委托專利局指定的專利代理機構辦理,且遵守保密法規定(即也實行強制代理,且申請中國專利)(《專利法》第20條)。?
3?申請的撤回與修改?
①被授予專利前,申請人得隨時撤回;?
②也可隨時修改,但修改範圍不得超出原說明書、權利要求書記載的範圍(發明與實用新型),或原圖片、照片表示範圍(外觀設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