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識產權保護既有積極作用,也有消極作用:在公共衛生領域,知識產權保護還可以刺激和促進更多更好的藥物和醫療器械更快地出現。知識產權保護的利與弊在公共衛生領域,國內外仍有許多科學家對知識產權制度持不同態度。他們認為知識產權保護不應該滲透到醫療衛生領域,更不應該影響公眾健康。因此,抗擊非典過程中產生的智力成果應該為全人類所享有。1.知識產權保護的積極作用發明需要風險投資,尤其是治療各種疾病的藥物類型的發明。必須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資金,必須花費大量的時間和創造性勞動,才能獲得成功的可能。知識產權制度賦予發明人在壹定時期內壟斷市場的權利,使其能夠獲得適當的回報,收回研發所付出的投入,繼續進行新的發明創造活動,促進產品的更新換代。在這裏,知識產權制度壹方面促進技術信息的早期公開,使人們能夠在新的更高的起點上研究、開發和更新更好的藥物或工藝,避免低水平的重復研究;另壹方面,知識產權保護可以有效阻止模仿。2.知識產權保護的負面效應當然,知識產權制度也有弊端。比如,壹些缺乏資金、創新能力弱的企業和國家不能再免費使用別人先進的科研成果,這將在壹定程度上限制專利技術的推廣應用;此外,由於知識產權的排他性,會在壹定程度上抑制他人的自由競爭,導致藥品、醫療器械等壹些與公眾健康相關的產品在知識產權保護期內價格偏高,從而增加消費者的負擔。但是,優勢和劣勢是相對的,可以相互轉化。在公共衛生領域,知識產權保護還可以刺激和促進更多更好的藥物和醫療器械更快地出現。生活就是生活,有總比沒有好,多總比少好。為此付出壹定的代價是值得的。統籌考慮,權衡利弊,筆者認為知識產權保護還是利大於弊的。額外總結:擁有自主知識產權必須經過大量的實驗,花費巨額的科研經費,而復制產品只需要買壹個實物,仔細拆解分析,尤其是壹些機械行業。但從近幾年的情況來看,加入WTO以來,我國很多企業沒有自主知識產權,只靠抄襲,因此處於被動局面。從長遠來看,自主知識產權會越來越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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