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5年,他開始上學,那所學校只有壹個班級,校長和老師都是恩格爾先生。因為愛迪生有刨根問底的天性,在上課時經常經常問老師問題壹些另類的問題(如:風是怎麽產生的;壹加壹為什麽等於二而不是四),僅僅三個月的時間,就被老師以“低能兒”的名義攆出學校。
因為母親南希當時是壹家女子學校的教師,是壹個富有教育經驗的人,她不認為自己的孩子是“低能兒”,因此南希自己教授愛迪生。據南希平日留心地觀察,愛迪生不但不是“低能兒”,而且時常顯出才華。
南希經常讓愛迪生自己動手做實驗,有壹次講到伽利略的“比薩斜塔實驗”時,南希讓愛迪生到自己家旁邊的高塔上嘗試,愛迪生拿了兩個大小和重量不同的球並同時從高塔上拋下,結果兩球同時落地,愛迪生覺得很神奇並興奮地告訴母親實驗結果,這次實驗也銘刻在愛迪生腦海裏。
由於母親良好的教育方法,使得愛迪生認識到書的重要性。他不僅博覽群書,而且壹目十行並過目不忘。愛迪生在母親的指導下閱讀了英國文藝復興時期劇作家莎士比亞、狄更斯的著作和許多重要的歷史書籍,如愛德華·吉本的《羅馬帝國衰亡史》、大衛·休謨的《英國史》,他還讀過托馬斯·潘恩的壹些著作,愛迪生被書中洋溢的真知灼見所吸引,並壹直影響他的壹生。
1857年,愛迪生開始對化學產生了興趣,他在自己家中的地窖按照教科書做實驗,並且經常搞得事故頻繁。
1859年,愛迪生為了有足夠的錢購買化學藥品和實驗設備,他開始找工作賺錢,經過壹番努力他找到了在火車上售報的工作,每天輾轉於休倫港和底特律之間,他壹邊賣報還壹邊捎帶著水果、蔬菜生意,但只要壹有空他就會去圖書館看書。
1861年,愛迪生用賣報掙來的錢買了壹架舊印刷機,開始出版自己主編的周刊《先驅報》,創刊號是在列車上印刷的,他既是社長、記者、發行人,同時也是印刷工人和報童。
在愛迪生工作的火車上有壹間休息室由於空氣不流通,所以沒人去那休息成了空房間。因為愛迪生天天都在火車上奔波,每天很晚才回家,常常感到時間不夠用,愛迪生認為如果把那間休息室改為實驗室的話,在返回休倫港的途中,就可以做實驗了,在征得列車長的同意後,那間無人的休息室便成為了愛迪生的實驗室。
雖然做實驗方便了很多,但意外也時常發生,有壹次他的實驗室中的化學物品突然著火,造成了損失,列車長壹氣之下把他的實驗器材被扔出車外。
1862年8月的壹天,愛迪生在火車軌道上救了壹位男孩,而那個孩子的父親是這個火車站的站長麥肯齊,對此非常感激,便傳授愛迪生電報技術,在麥肯齊的指導下,愛迪生學會了電報技術並發出了他的第壹份電報。
1868年底,愛迪生以報務員的身份來到了波士頓,同年他獲得了第壹項發明專利權,這是壹臺自動記錄投票數的裝置,也就是“投票計數器”,愛迪生認為這臺裝置會加快國會的工作並且會受到歡迎,但是壹位國會議員告訴他有的時候慢慢地投票也是出於政治上的需要,因此愛迪生決定再也不創造人們不需要的發明。
1869年的深秋,愛迪生只身來到美國紐約尋找工作,但他在壹家公司找工作時,恰巧碰到那裏的壹臺電報機壞了,愛迪生很快就修好了那臺電報機,受到了總經理的賞識,結果他成為了總電報技師,有了安定的工作環境和工資待遇,為他以後的發明提供了良好條件。
同年10月,愛迪生與富蘭克林·波普聯合創辦“波普—愛迪生”公司,專門經營電氣工程的科學儀器,與此同時發明了普通印刷機。
1870年,愛迪生把普用印刷機的專利權售給華爾街壹家公司,讓經理自己出個價錢,本想索價幾千美元就夠了,那位經理居然給了愛迪生四萬美元。愛迪生得到四萬美元後,在新澤西州瓦克市的沃德街建了壹座工廠,專門制造各種電氣機械。
1873年,愛迪生投入到同步發報機的研究中。
1874年12月,同步發報機的研究工作接近尾聲,西方聯合公司答應付給愛迪生5000美元,並出價2.5萬美元購其專利,每天還付給他233美元,作為使用這種設備的每條線路費用,但是西方聯合公司未能踐約,最終傑伊·古爾德以30000美元收購了同步發報機的專利,使愛迪生渡過了難關。
1875年底,愛迪生即將迎來第二個孩子的出世,覺得家裏的空間顯得過於狹窄,紐瓦克工廠所處的狹窄灰暗的街道、喧鬧的環境也影響研究人員的工作情緒,愛迪生終於下定搬遷的決心。
1876年初,愛迪生壹家遷至新澤西州的門羅公園,他在這裏建造了壹所實驗室。
1877年,愛迪生改進了早期由亞歷山大·貝爾發明的電話機,並使之投入了實際使用,不久便開辦了電話公司。愛迪生和貝爾兩家敵對的公司在倫敦展開了激烈的競爭。
而在改良電話機的過程中,發現傳話筒裏的膜板,隨話聲而震動,他找了壹根針,豎立在膜板上,用手輕輕按著上端,然後對膜板講話,聲音的快慢高低,能使短針相應產生不同變化的顫動,愛迪生為此畫出草圖讓助手制作出機器,再經過多次改造,第壹臺留聲機誕生了。
擴展資料:
1879年10月21日,美國科學家愛迪生發明了電燈,即白熾燈,是壹種透過通電,利用電阻把幼細絲線加熱至白熾,用來發光的燈。愛迪生是世界上第壹個發明家利用大量生產原則和其工業研究實驗室來生產發明物的人。愛迪生名下擁有專利數累計超過1500項。1892年創立通用電氣公司。
電燈泡或稱電球,其準確技術名稱為白熾燈,是壹種透過通電,利用電阻把幼細絲線(現代通常為鎢絲)加熱至白熾,用來發光的燈。電燈泡外圍由玻璃制造,把燈絲保持在真空,或低壓的惰性氣體之下,作用是防止燈絲在高溫之下氧化。
壹般認為電燈是由美國人托馬斯·愛迪生所發明。但倘若認真的考據,另壹美國人亨利·戈培爾(Heinrich G?bel)比愛迪生早數十年已發明了相同原理和物料,而且可靠的電燈泡,而在愛迪生之前很多其他人亦對電燈的發明作出了不少貢獻。
1801年,英國化學家戴維將鉑絲通電發光。他亦在1810年發明了電燭,利用兩根碳棒之間的電弧照明。1854年亨利·戈培爾使用壹根炭化的竹絲,放在真空的玻璃瓶下通電發光。他的發明今天看來是首個有實際效用的白熾燈。他當時試驗的燈泡已可維持400小時,但是並沒有即時申請設計專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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