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開放後,特別是1985之後,國家對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工資制度進行了八次調整和改革。
第壹次改革調整工資制度始於6月,1985。自此,建立了以崗位工資為基礎的結構工資制度。結構工資分為四部分:基本工資、崗位工資、工齡工資和激勵工資。改革後,工資高低差為10.2倍(不含工齡工資和獎勵工資)。
第二次調薪是在1989。這次調整是將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工資調整壹個級別。這次改革後,工資高低差還是10.2倍(不含工齡工資)。
第三次工資調整(包括工資制度改革)發生在1993年6月5438日至6月5438日,這次工資改革實行的是職級工資制。職級工資由崗位工資、職級工資、基本工資和工齡工資組成。這次改革後工資高低差6.1倍(不含工齡工資)。
第四次調薪是在7月,1997。此次調薪將基本工資標準由原來的每人每月90元提高到110元。調整後,工資高低差仍為6.1倍(不含工齡工資)。
第五次調薪是在7月,1999。基本工資標準由每人每月110元提高到180元,等級工資標準由10級至1級的55元至470元提高到85元至720元。通過這次調整,機關幹部工資高低相差5.6倍(不含工齡工資)。
第六次調薪是2006年6月65,438+0,65,438+0。此次調整將基本工資標準由每人每月180元提高到230元,等級工資標準由15級至1級的85元至720元提高到15元至165438元。調整後國家公務員工資高低差5.7倍(不含工齡工資)。
第七次調薪是在2001和10。這次調整把崗位工資從50元到480元增加到100元到850元。調整後國家公務員工資高低差6.4倍(不含工齡工資)。
2003年7月進行了第八次工資調整。此次調整將崗位工資從100元增加到850元中的130元到1150元。調整後國家公務員工資高低差6.6倍(不含工齡工資),這次調薪後壹直保持到現在。
月薪下降幾千元。北京公務員工資改革引發爭議。
北京公務員工資改革方案
北京的公務員工資改革方案構思於2003年夏天,成型於2004年夏天。該計劃簡稱為3581項目。其核心實質是統壹全市所有公務員的收入標準,增加清水衙門部分工作人員的工資,如團委、信訪局等,取消稅務、法院等那些有錢部門設置的各種獎金、補貼。
根據北京市委辦公廳、市政府辦公廳聯合下發的《關於清理整頓機關津貼補貼獎金和規範公務員收入的通知》,行政級別和工齡成為核定工資標準的最重要依據。所謂3581工程,即通過改革,處級、科級、科級、部級人員月收入分別達到3000元、5000元、8000元、65.43萬元。
“陽光工資改革”有人漲有人跌。
楊軍,研究生,現在是科級幹部。加上這次加薪,他的收入達到了近3000元。今年上半年剛買了房,壹直在為月供1,000多塊錢發愁。這壹次,當他看到新的工資條時,心裏“壹下子輕松了很多”。
三千多塊錢的季度獎取消了,法官辦案補貼取消了,加班費也沒了...對於我這種大學畢業直接進公務員的科員來說,壹年下來收入減少了壹萬多,大概1/3的收入沒了。"
在這次改革中,法院工作人員的收入也有類似的情況。本報記者了解到,北京壹些基層法院的法官,過去壹個月能拿到七八千元,現在辦案補貼沒了,收入壹下子降到三千多元。
更明顯的是稅收制度。在北京的壹些基層稅務所,壹般文員的年收入可以達到六七萬元。實行“陽光工資”後,他們的月收入下降到2000-3000元之間,年收入不足4萬元。
對於全市公務員收入有增有減的比例,本報記者未能得到準確統計。壹種說法是“70%的人在往上走,20%的人在往下走,10%持平”。
工資改革引發爭議。
有人為此感到高興。以前看著其他有錢的單位辛辛苦苦,只能拿到那點可憐的死工資,內心很自卑。現在不行。看著新列出的工資單,壹名自稱在清水衙門工作的男子言語中透露著自得。
然而,這也是有爭議的。壹個工資被降了的人憤憤不平地拿自己工作的部門和團委比。在他看來,他所在的部門每天要為財務追回很多錢,工作很辛苦,但團委的人只要坐在辦公室裏,就很輕松。
全國平均15487元是地域差距的2.8倍,工作差距的6.6倍。
僅從工資收入來看,我國高級和初級公務員的差距似乎不大,最近幾次調薪與之前的差距也在逐漸縮小,從1985到10.2倍到現在的6.6倍。但房改後,高級和初級公務員的實際收入在擴大。
除了部級和壹般幹部的收入差距,各地區同級公務員之間也存在差距。雖然國家公務員的工資標準全國統壹,但由於各地財力不同,工資收入水平差距較大。同時,各地區公務員的工資收入在全國各行業中普遍較低。
以2003年的最新數字為例(2003年以後,國家公務員沒有統壹調整工資)。全國公務員平均工資15487元,但實際收入差距很大。公務員工資差距主要體現在東西部地區。東部發達地區工資收入較高,西部落後地區工資收入較低。收入最高的上海和收入最低的陜西省的收入差距比為2.8: 1。
在全國10多個行業的從業人員平均工資中,公務員平均工資排在中下位置。
由於各地區設立和出臺的津貼補貼種類繁多,又由於中央國家機關不屬於任何地區,除工資外沒有地方各種補貼收入,因此中央國家機關的工資性收入明顯低於各地區的整體收入水平。特別是由於中央國家機關公務員所在地在首都北京,他們在購房(北京房價太高)、子女教育等方面的支出遠高於其他省市,導致中央國家機關公務員的實際收支矛盾比各地區公務員更加突出。
消除隱性收入,完善獎勵制度是工資改革的方向。
國家公務員獎勵制度
國家公務員行政獎勵種類:嘉獎,記三等功、二等功、壹等功,授予榮譽稱號。
國家公務員有下列表現之壹的,應當給予獎勵:
忠於職守,積極工作,成績顯著的;
(二)紀律嚴明,廉潔奉公,作風正派,秉公辦事,發揮模範作用;
(三)為增進民族團結、維護社會穩定做出突出貢獻的;
(四)在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中做出突出貢獻的;
(五)在工作中有發明、創造或合理化建議,為國家和本市取得顯著經濟效益或社會效益的;
(六)愛護公共財產,節約國家資產,成績突出的;
(七)防止或者挽救事故,使國家和人民利益得以避免或者減少的;
(八)在搶險、救災等特定環境下,做出貢獻的;
(九)見義勇為,舍己救人,維護社會公德和社會治安,表現突出的;
(十)同違法違紀行為作鬥爭有成績的;
(十壹)在對外交往中,為國家贏得榮譽和利益的;
(十二)有其他成績的。
國家公務員獎勵的基本標準
對工作成績優異、年度考核被評為優秀或在其他方面有成績的,給予獎勵;
對工作成績顯著、在本單位表現突出的,給予三等功獎勵;
在工作中有重大貢獻、在本系統有壹定影響或者有其他突出事跡的,可以授予二等功;
在工作中有重大貢獻,在全市或全國有較大影響,或有其他顯著事跡的,可授予壹等功;
對做出突出成績和特殊貢獻的,可以授予榮譽稱號。
被授予榮譽稱號的公務員,可給予晉升工資等級獎勵或壹次性獎金。
獎金或基金標準
獎勵壹般不超過本人年度基本工資的5%;三等功壹般不超過本人年度基本工資的10%;記二等功壹般不超過本人年度基本工資的20%;記功壹般不超過本人年度基本工資的30%;授予榮譽稱號壹般不超過本人年度基本工資的40%。本人基本工資包括崗位工資、等級工資、基本工資和工齡工資之和(實行其他工資制度的國家公務員按有關規定執行)。獎金標準可以按照國家公務員發獎的月份計算,基本上乘以12個月。遇有緊急情況,獎品或獎金標準應適當提高。
北京最高年度考核獎半年工資
在年度考核中獲得榮譽稱號的北京市公務員,可額外獲得近半年的工資(國家規定的年度基本工資和崗位補貼之和,下同)。市人事局公布了《關於做好2004年公務員考核獎勵工作的通知》,北京市公務員考核獎勵工作在各區縣正式啟動。
北京市人事局的通知指出,在年度考核和行政獎勵工作中,要堅守工作在壹線、直接面對廣大人民群眾的基層公務員。市、區縣政府部門的監督考核獎金,要在同級政府人事部門核定的監督考核獎金總額內,根據每個公務員的年度考核結果,開出檔次。年度考核結果為同壹等次的,執行相同的監督考核獎金標準。“優秀”人員,監督考核獎金可高於“稱職”人員10%至20%。
通知規定,本次考核獲得各類行政獎勵人員的獎金計算標準為:獎勵人員為本人年薪的10%;記三等功的15%;記二等功的占25%;記壹等功的占35%;45%的人授予榮譽稱號。
上海公務員除了工資還可以享受年金。
根據近日發布的《上海市人才強市戰略行動計劃》,上海將創新分配激勵制度,包括建立黨政機關獎勵制度,建立符合不同類型事業單位特點、適應事業發展的收入分配制度,建立全市統壹的人才表彰獎勵制度等。
關於建立黨政機關獎勵制度,綱要指出,在進壹步完善“陽光薪酬”制度的基礎上,制定以部門負責人為主體的獎勵辦法,成立黨政機關考核委員會,根據工作實績確定獎勵方案。獎勵資金由財政部門統壹支付,探索建立長期激勵的公務員年金制度和福利制度。
關於鼓勵和引導企事業單位創新分配制度,綱要鼓勵各單位積極推行技術、專利、品牌、管理等多種實現參與的方式,積極探索股權、虛擬股份、特殊貢獻分紅、約定工資、項目工資、年薪制、利潤分享、年度獎勵、風險收益、補充保險、福利待遇等多元化分配形式。選擇跟蹤壹批不同類型企事業單位分配制度改革的樣本單位,及時總結提煉樣本單位的做法和經驗,進行宣傳引導,將推進單位領導按要素參與分配、形成激勵性分配方式作為重要內容納入幹部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