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身份證,首先要在受理點申請,填寫申請表;其次,需要在受理點上交相關材料,現場采集人像、指紋信息,如果是辦理掛失補領業務的,同時辦理身份證掛失;最後還要交工本費,壹般20到40元不等,同時還要拿到居民身份證的證明。最後,完成申請30個工作日後,我會回到受理點拿身份證。
辦理身份證件所需材料如下:
1,影樓提供的證件照和證件照拍攝回執;
2.戶口本;
3.居住證(異地辦理需要);
具體身份證辦理流程:
1.申請人攜帶戶口簿到常住戶口所在地公安機關辦理;
2.工作人員核實後采集人像信息(部分地區要求先采集照片信息,再帶到戶籍部門辦理身份證,需要咨詢當地戶籍部門);
3、填寫《居民身份證領導登記表》;
4、核對數據是否正確,輸入公民指紋信息;
處理的條件和範圍
長期在天津工作、學習、生活的河北省三河市燕郊開發區戶籍人員,可在天津市武清區試點窗口首次申領居民身份證。
暫不受理河北省三河市燕郊開發區以外的戶籍居民首次申領居民身份證,今後隨著條件成熟將逐步擴大範圍。
試點窗口設置
天津市公安局武清分局報名大廳(地址:武清區建設路公安武清分局身份證受理中心。電話:022-82167163);
提交審查的申請材料
(壹)申請人的戶口簿;
(二)簽署《首次申領居民身份證跨省異地辦證告知承諾書》。
16周歲以下的公民自願申請的,還應當提供監護人的居民身份證(未在戶口簿上登記監護人與申請人關系的,應當提交證明監護關系的其他材料)。
辦理流程、時限和獲取證書的方式
(1)處理程序
1.前往受理點提交相關申請材料,確認提交信息的準確性和真實性,並簽署書面承諾書;
2、身份初核合規,現場采集申請人的人像、指紋信息。其中,自願申請的16周歲以下公民,必須拍照,並將影像資料與監護人同框保存;
3.核對居民身份證受理登記表,確認信息無誤後簽字;
4.領取居民身份證領取證。
(二)取得許可證的期限
由申請人常住戶口所在地公安機關審核簽發居民身份證,需要10個工作日。
(3)領證方式:在受理點領取。
更換/補發居民身份證
申請材料
在津居住的外省市居民持有《天津市居住證》和《天津市藍印戶口簿》;在津就讀的外省市戶籍學生,憑學生證或學校出具的在讀證明辦理;
居住在天津的外省市戶籍居民無法提供上述證件的,可以到當地公安派出所申領《流動人口居住登記證》,憑《流動人口居住登記證》補辦身份證。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民身份證法
第三條居民身份證登記的內容包括:姓名、性別、民族、出生日期、常住戶口所在地、公民身份號碼、個人照片、指紋信息、證件有效期和簽發機關。公民身份號碼是每個公民唯壹的、終身不變的身份代碼,由公安機關根據公民身份號碼國家標準編制。公民申請領取、換領或者補領居民身份證,應當登記指紋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