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84年,英國人愛德華·巴特勒(Edward butler)在自行車上加了壹個動力裝置,做了壹輛三輪車,用煤油做動力。1885年,德國“汽車之父”制造了壹輛由單缸空氣汽油發動機驅動的三輪摩托車。同年8月29日,他獲得了這項發明的專利。因此,戴姆勒被世界公認為摩托車的發明者。戴姆勒的第壹輛摩托車由四沖程內燃機驅動。圓筒工作坑為264立方厘米。在每分鐘700轉的情況下,功率可以達到0.5馬力,速度可以達到每小時65,438+02公裏。車是木頭做的,後輪用皮帶驅動,兩邊有輔助支撐輪。鑒於戴姆勒不可替代的歷史地位,在他去世後,德國工程師協會烏登堡分會將他的紀念碑樹立在舍烏塔特廣場,這裏是他駕駛第壹輛摩托車的地方。
100多年前,當時的汽油發動機還處於低級幼稚的狀態,當時的車輛制造還處於馬車技術階段。原始摩托車在外觀、結構和性能上與現代摩托車有很大不同。最初的摩托車框架是木制的。從木紋上看,是木匠做的,輪子也是木頭做的。輪子的外層覆蓋著壹層鐵皮。車架中下部有幾個方形木架,上面放著發動機。木架兩側有小支撐輪,用來防止靜止時傾倒。因此,這輛車實際上是四輪著地的。由單缸風扇冷卻的發動機通過皮帶和齒輪兩級減速傳動驅動後輪前進。汽車座椅做成馬鞍狀,外面包著皮革。發動機氣缸工作容積264mL,最大功率0.37kW(700r/min),僅為現代簡易摩托車的1/5。時速12km,比走路快不了多少。由於當時沒有彈簧等緩沖裝置,這種車被稱為“抖骨車”。可想而知,在19世紀的石板街上開車簡直比行刑還難受。雖然最初的摩托車是那麽簡單,但從那以後,摩托車不斷被改變和改進,100多年來,湧現出了數以億計的現代摩托車後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