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車訊 12月6日,工業和信息化部近日印發《汽車雷達無線電管理暫行規定》(以下簡稱《規定》)。《規定》提出,為推動汽車智能化技術應用和產業發展,將76-79GHz頻段規劃用於汽車雷達。
《規定》要求,76-79GHz頻段主要使用場景包括自適應巡航控制(ACC)、防撞(CA)、盲點探測(BSD)、變道輔助(LCA)、泊車輔助、後方車輛示警(RTCA)、行人探測等。在該頻段內設置、使用汽車雷達,無需取得無線電頻率使用許可、無線電臺執照,但應當遵守國家道路交通安全、環境保護、市場監督管理等行政管理部門的要求。
據了解,隨著新壹輪科技革命和產業變革深入推進,汽車電動化、網聯化、智能化技術加速演變,高級駕駛輔助系統(ADAS)性能不斷提升及廣泛應用,汽車雷達作為必不可少的傳感器之壹,是實現機動車單車智能的重要手段。無線電頻率是汽車雷達工作高度依賴的關鍵資源,為規範和引導汽車雷達無線電頻率使用,減少汽車雷達與其他無線電業務或臺(站)之間的有害幹擾,亟需完善相關管理規定。
制定《規定》的背景壹是自動駕駛技術快速發展,對汽車雷達在分辨率、探測精度和可靠性等方面提出了更高要求,現有的24GHz和77GHz頻段的頻率規劃難以滿足汽車雷達的技術發展需求,迫切需要為其規劃更大帶寬的使用頻率。二是2015年世界無線電通信大會(WRC-15)作出相關決議,將76-81GHz頻段劃分為汽車雷達全球協調壹致的使用頻段。三是2019年世界無線電通信大會(WRC-19)將24.25-27.5GHz頻段劃分為全球協調壹致的5G毫米波使用頻率,世界部分國家已逐步引導汽車雷達的使用頻段向更高的77GHz頻段遷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