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定義不同。實用新型是指對蟾宮的形狀,構造或者其結合所提出的適於實用的新的技術方案。外觀設計專利是指對產品的形狀,圖案或其結合以及色彩與形狀,圖案的結合所做出的有富有美感並適於工業的新設計;
2、涉及範圍不同。實用新型專利指的產品形狀,是指可以觀察到的確定的空間形狀。無確定形狀的產品,如氣態、液態、粉末狀、顆粒狀的物質或材料,其形狀不能作為實用新型產品的形狀特征。外觀設計專利是專利權的客體,是專利法保護的對象,是指依法應授予專利權的外觀設計。以構成外觀設計的組合有:產品的形狀;產品的圖案;產品的形狀和圖案;產品的形狀和色彩;產品的圖案和色彩;產品的形狀、圖案和色彩;
3、申請文件不同。實用新型專利申請文件應當包括:實用新型專利請求書、說明書、說明書附圖、權利要求書、摘要及其附圖。外觀設計專利請求書、圖片或者照片,各壹式兩份。要求保護色彩的,還應當提交彩色圖片或者照片壹式兩份。提交圖片的兩份均為圖片,提交照片的兩份均為照片,不得將圖片和照片混用。如對圖片或照片需要說明的,應該提交外觀設計簡要說明壹式兩份。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和國專利法》第二條
本法所稱的發明創造是指發明、實用新型和外觀設計。發明,是指對產品、方法或者其改進所提出的新的技術方案。實用新型,是指對產品的形狀、構造或者其結合所提出的適於實用的新的技術方案。外觀設計,是指對產品的形狀、圖案或者其結合以及色彩與形狀、圖案的結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並適於工業應用的新設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