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1、外觀設計和商標的優先權申請期限則為6個月,發明專利和實用新型的優先權申請期限為12個月。上述期限從第壹次提出申請之日起算,提出申請的當天不計入期限入內。如果期限的最後壹天是被請求保護,國家的法定假日或主管機關當天不辦理申請,則該期限應順延至其後的第壹個工作日。
2、與第壹次申請內容相同的申請,後來又在同壹國家被提出時,如果前壹次申請已被撤回、放棄或駁回,並沒有提供給公眾審閱,也沒有遺留任何未定的權利,並且也沒有成為請求優先權的依據,則後來的申請應被認為是第壹次申請。
3、其提出日期應回該作為優先權期限的起算期,前壹次申請不能成為請求優先權的根據。如根據以實用新型申請為基礎的優先權在壹個國家提出外觀設計申請時,其優先權期限應與對外觀設計規定的優先權期限相同壹國以發明專利申答請為基礎的優先權在壹個國家提出實用新型申請也是允許的,反之亦然,優先權申請期限以後以申請的期限為準。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和國專利法》 第四十二條 發明專利權的期限為二十年,實用新型專利權的期限為十年,外觀設計專利權的期限為十五年,均自申請日起計算。自發明專利申請日起滿四年,且自實質審查請求之日起滿三年後授予發明專利權的,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應專利權人的請求,就發明專利在授權過程中的不合理延遲給予專利權期限補償,但由申請人引起的不合理延遲除外。為補償新藥上市審評審批占用的時間,對在中國獲得上市許可的新藥相關發明專利,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應專利權人的請求給予專利權期限補償。補償期限不超過五年,新藥批準上市後總有效專利權期限不超過十四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