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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商直接投資對我國的消極影響

主要表現在三個方面。

1.明顯削弱了中國內資企業的自主創新能力

改革開放以來,我國大力吸收和利用外商直接投資,對我國某些內資企業提升自主創新能力具有積極作用。其主要表現是:在外資進入、外企林立、國際競爭和國內競爭融為壹體且顯著加強的態勢下,海爾、華為、奇瑞等壹批內資企業“奮袂而起”,自主創新,打造出壹批具有自主知識產權並在國內外市場占有壹定份額的名牌產品。換言之,外商直接投資對我國某些內資企業自主創新能力產生的積極作用,是通過加劇競爭和這些內資企業正確有效地應對來間接地實現的。另壹方面,在大規模吸收和利用外商直接投資的同時,我國許多內資企業的自主創新能力則明顯削弱。

外商直接投資與我國內資企業增強自主創新能力具有利益上的矛盾。外商直接投資的根本目的是獲取長期穩定的高額利潤。為此,外商要最大限度地壟斷技術和市場,打敗競爭對手;而絕不是要培植競爭對手,增強我國內資企業的自主創新能力,陷自身於不利或敗北的境地。外商直接投資主要通過三條途徑削弱我國內資企業的自主創新能力。第壹,在技術、質量、規模相差懸殊的情況下,繞過關稅壁壘,在我國就地生產,低價競銷,打垮內資企業。柯達公司在較短時間內占領了我國大部分彩色膠卷市場,即是壹個佐證。第二,遏制合資企業開發新產品或新技術。在中外合資企業,由於引進並采用外方的產品技術,只有生產許可權而沒有產品設計確認權,因而無需也不能對外方的產品技術進行任何修改和創新。我國不少國有企業在與外商合資的過程中,原有的研發機構被分拆,技術力量大量流失。據對120家中外合資企業的調查,設立研發機構的企業僅占51%.①第三,外商直接投資企業特別是外商獨資或外商控股企業,以較為優厚的薪水和待遇“挖走”了我國許多優秀人才,直接為外商直接投資企業特別是為大型跨國公司服務。有關統計表明,我國最優秀人才的40%、優秀人才中的45.7%都流向了外商直接投資企業或大型跨國公司在華設立的研發機構,從而導致內資企業和國內相關單位自主研發力量的巨大損失。②

我國政府和有關研究機構提供的某些重要經濟數據也表明,近年來我國企業特別是內資企業自主創新能力總體來看明顯削弱:(1)我國大中型工業企業中,擁有研發機構的企業所占的相對比重逐漸下降。這壹比重2000年為28.5%,2002年為25.3%,2004年則降至23.4%.③(2)我國大中型企業的研究開發經費只占銷售收入的0.39%,即使是高新技術企業的研究開發經費也只占銷售收入的0.6%,這個比例尚不足發達國家的1/10.④根據國際經驗,企業研究開發經費占銷售收入的比例應達到3%以上,低於3%意味著該企業沒有競爭力,低於2%則意味著該企業將被淘汰;而高技術企業研究開發經費占銷售收入的比例則應達到10%以上。⑤(3)我國大中型工業企業技術引進經費支出與消化吸收經費支出的比例嚴重“倒掛”。我國這壹比例2000年為1:0.074,2002年為1:0.069,2003年為1:0.067.⑥而日本和韓國在工業化成長時期,這壹比例則為1:5~1:8.日本和韓國許多企業高度重視並以數倍的投入對引進技術進行消化吸收和創新,而我國許多企業則恰恰相反。日本和韓國許多企業走的是引進——創新之路,而我國許多企業則陷入了引進——落後——再引進——再落後的怪圈。(4)在高技術產業專利申請方面,外商直接投資企業所占的比重已超過國有企業。1995年,國有企業高技術產業專利申請為475件,外商直接投資企業為50件,分別占全國高技術產業專利申請總數的77.6%和8.29%;到2001年,國有企業高技術產業專利申請為575件,外商直接投資企業為795件,分別占全國高技術產業專利申請總數的17%和23.5%⑦。(5)我國對外技術依存度高達50%以上,產業發展的主導技術基本上依靠國外。據統計,我國大中型工業企業技術引進經費支出與購買國內技術費用支出的比例,2000年為1:0.108,2002年為1:0.115,2003年為1:0.134,2004年為1:0.190.⑧我國制造光纖、集成電路、石油化工、轎車、數控機床的裝備,依賴進口的比率分別達到100%、85%、80%、70%和70%.當然,我國內資企業自主創新能力總體上明顯削弱,也是多因壹果。除了受外商直接投資的負面影響之外,我國較長時期在科技與企業發展戰略、科技投入以及相關體制、機制等方面存在的諸多問題和缺陷,也是造成這種狀況的重要原因。

2.對中國民族經濟形成強烈沖擊

外商直接投資長時期大規模地進入我國,必然加劇外資經濟與我國民族經濟的激烈競爭和反復較量。外商直接投資憑借其資金、技術、管理、品牌、規模等壟斷優勢,通過“綠地投資”和並購我國內資企業,控制了我國的某些行業和市場,大量“消滅”我國民族品牌產品,通過合法或不正當手段吞食我國內資企業特別是國有資產,已經對我國民族經濟發展產生了顯著的負面影響。

(1)控制了我國某些行業和市場。經過20多年的迅速擴張,外資直接投資企業在我國某些行業和市場中已占絕對優勢。其中,有兩個特點值得高度關註。壹是外商在我國幼稚產業搶先建立大企業。例如,在電子與通信設備制造業中的移動通訊、光通訊、衛星通訊等產品的生產和銷售上,外商直接投資企業已占到90%以上的份額。二是外商在我國某些盈利率高、市場前景廣闊的支柱產業和戰略產業實行壟斷。以汽車業為例,世界著名跨國公司都已搶灘我國,通過與我國汽車行業“領頭羊”合資或對之進行並購等方式,基本上控制了我國的汽車市場。目前,9家外商直接投資汽車企業在我國轎車市場所占的份額已高達95%.再如高新技術產業。目前,外商投資企業高新技術產品出口額占我國高新技術產品出口總額的比重逼近90%.可見,我國高新技術產業目前已基本上被外商直接投資企業所掌控。

(2)大量民族品牌產品相繼被擠出市場。外商利用其種種壟斷優勢,加之在我國實行本土化生產的勞動力低成本優勢,與我國內資企業進行激烈競爭,迫使我國大量民族品牌逐漸退出市場。外商在這方面主要采用三種方式:壹是競爭式淘汰。外商憑借其品牌產品的質量和服務優勢,將我國壹些民族品牌產品淘汰出局。二是“冷凍”式淘汰。外商在與中方企業合資時收購了中方原有的名牌商標,但並不使用,蓄意“冷凍”。合資企業的產品只使用外方的商標。最後,導致中方原有的名牌產品在市場上銷聲匿跡。三是“下滑”式淘汰。外商在與中方企業合資時,要求中方將名牌商標轉讓給合資企業。然後,利用中方原有的銷售渠道主要銷售外方商標的產品,少量銷售中方商標的產品。壹旦外方商標的產品在市場上站穩腳跟,則立即停止生產和銷售中方商標的產品。

(3)導致國有資產大量流失。在外商直接投資過程中,通過種種合法或非法、直接或間接的方式,導致我國國有資產大量流失:壹是高值低估。外商在與國有企業進行合資或對國有企業進行並購的過程中,由於對國有資產評估很不規範,往往低估國有資產,特別是漏估國有企業原有的品牌、商業信譽等無形資產,從而使國有資產蒙受巨大損失。二是偷稅、漏稅、逃稅、騙稅。許多外商直接投資企業都程度不同地存在著偷、漏、逃、騙稅問題。特別是不少外商直接投資企業通過在跨國公司內部高價進口、低價出口等轉移價格方式,“假虧損、真避稅”。據國家稅務總局有關人士估計,近年來,外商直接投資企業通過轉移價格給我國每年造成的稅收損失就超過300億元。⑨三是某些地方政府的“非理性”饋贈。除中央政府對外商直接投資企業統壹規定的稅收優惠政策之外,不少省、市的地方政府為了追求招商引資的“政績”,竟擅自規定了有關土地無償使用和稅收減免等方面的壹些“土政策”,從而使國家利益遭受嚴重損失。此外,在外商與內資企業特別是與國有企業進行合資的過程中,往往是對其精華部分進行合資,而將劣質資產、沈重債務、虧損業務、老弱病殘和冗員等統統推給老企業。這樣,不僅在增強外商直接投資企業競爭力的同時削弱了內資企業的競爭力,而且也增加了地方政府在財政支出和安排就業等方面的壓力。

(4)加劇資源短缺,惡化生態環境。在我國外商直接投資企業中,有壹部分是屬於高物耗、高能耗、高汙染企業。盡管這些企業對我國經濟發展具有壹定的積極作用,但其給我國資源消耗和環境破壞帶來的負面影響不可低估。僅就高汙染企業而言,根據1995年第三次全國工業普查提供的有關數據,外商投資於PIIS(指在生產過程中若不加以治理便會直接或間接產生大量汙染物的產業)的企業有16998家,投資於MPIIS (指嚴重汙染密集型產業)的企業有7487家,其工業產值分別為4153億元和1984億元,就業人數分別為295.5萬和118.6萬。外商在華設立這些高物耗、高能耗和高汙染企業,實際上是將發達國家和新興工業化國家和地區的某些高物耗、高能耗、高汙染產業轉移到我國,不僅加劇了我國資源短缺狀況,惡化了我國的生態和社會環境,而且也嚴重危害企業職工和附近居民的身體健康,從而不利於我國經濟的可持續發展。

(5)加劇了我國地區經濟發展的不平衡。外商在華直接投資的地區分布具有明顯的非均衡特征。從表4可以看出,截止2004年,我國東部地區累計批準的外商直接投資項目總和、合同利用外商直接投資總額和實際使用外商直接投資總額分別為全國的82.43%、86.78%和86.25%;中部地區分別為11.04%、7.69%和9.16%;西部地區分別為6.53%、5.53%和4.59%.這種非均衡格局的出現,既與我國在較長時間內實行的由東向西、由沿海到內地的梯度開放戰略有關,更與東部地區具有的人才、技術、基礎設施、產業聚集和區位等優勢有關。盡管我國政府近年來大力實施西部大開發戰略,利用優惠政策鼓勵外商更多地向中西部特別是向西部地區投資,但卻未見明顯成效。外商直接投資的區位選擇與我國政府的政策導向具有明顯的矛盾,不僅加劇了我國地區之間經濟發展的不平衡和居民收入差距的擴大,而且也進壹步促使西部、中部地區的壹些人才和資金向東部地區“倒流”。

3.對中國經濟安全和基本經濟制度構成較大威脅

近年來,在擴大對外開放的過程中如何維護國家經濟安全的問題愈益引起黨和政府的高度重視。然而,我國理論界和實際部門對國家經濟安全的內涵在認識上並不壹致。其中,有兩種提法值得重視。壹種提法認為,國家經濟安全是指壹個國家的經濟競爭力,抵禦國內外各種幹擾、威脅、侵襲的能力,以及國家經濟得以存在並不斷發展的國內、國際環境。⑩另壹種提法則認為,國家經濟安全是指壹個國家在經濟發展過程中能夠有效地消除和化解潛在風險,抗拒外來沖擊,以確保國民經濟持續、快速、健康發展,確保國家經濟主權不受分割的壹種經濟狀態。(11)吸收上述兩種提法的長處,筆者認為,國家經濟安全是國家安全的經濟基礎,具體表現為壹個國家具有較強的經濟競爭力和及時消除與化解潛在或現實的內部和外來經濟風險的能力,國民經濟長期保持較快和健康發展的態勢。國家經濟安全的核心內容是國家的經濟主權不受分割,經濟自主性得以實現,基本經濟利益得到保障。

資料來源:中華人民***和國商務部:《2005‘中國外商投資報告》,第211頁。

按照上述對國家經濟安全概念的理解,前已述及的外商直接投資導致的負面效應,如我國內資企業自主創新能力總體弱化、許多關鍵技術和壹些重要行業被外國跨國公司所控制、民族品牌大量消失、國有資產大量流失等都已嚴重影響了我國的經濟安全。不僅如此。隨著我國金融市場的全面開放,資金雄厚、管理先進、裝備精良、競爭力強的外資金融機構的大規模進入將對我國金融安全構成嚴重威脅。它不僅將增加我國金融調控的難度,而且還將導致我國許多國有和非國有銀行面臨巨大的生存和發展危機。在我國全面入世之前(即我國加入WTO 後過渡期結束之前)外商直接投資已經給我國經濟安全帶來了嚴重影響;當我國全面入世之後,外商直接投資持續地大量增加,無疑使我國經濟安全面臨更為嚴峻的挑戰。

與此同時,外商直接投資持續地大規模增加,在經濟全球化和國際投資自由化趨勢的大背景下,也對我國現階段的基本經濟制度提出了尖銳的挑戰。我國現行《憲法》規定,我國社會主義初級階段的基本經濟制度是公有制為主體多種所有制經濟***同發展。社會主義公有制為主體、國有經濟為主導,始終是我國經濟體制改革的壹條基本原則。然而近些年來,我國公有制的主體地位和國有經濟的主導地位在壹定程度上均面臨著削弱和動搖的危險。

首先,從公有制的主體地位來考察。如果排除國有經濟和集體經濟擁有的資源性資產,在我國目前的社會總資產(含經營性資產和行政事業性資產)中,公有制經濟即國有經濟和集體經濟的凈資產約占2/3,非公有制經濟即外資經濟、私營經濟和個體經濟的凈資產約占1/3.(12)如果從經營性凈資產的角度考察,兩者之間的差距會明顯縮小,但公有制經濟經營性凈資產在社會經營性凈資產中仍占主體地位。然而必須看到,盡管改革開放以來我國公有資產的絕對量和公有制經濟的增加值都在顯著增加,但其在社會總資產和社會增加值中的相對比重卻在明顯下降。對比分析我國工業領域的相關數字,這種情況就會更加清楚(見表5和表6)。

資料來源:根據中華人民***和國統計局編:《中國統計年鑒(2005)》和中華人民***和國國家統計局:《2005年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統計公報》提供的相關數據計算整理。

從表5可以看出,1998~2004年,國有及國有控股工業企業資產總額增長了35.61%,而外商直接投資工業企業資產總額卻增長了125%,從而兩者資產總額的相對比例由1998年的3.51:1縮小為2004年的2.21:1;國有及國有控股工業企業的負債率趨向下降,但仍高於外商直接投資工業企業的負債率。從表6可以看出:(1)2000~2005年,國有及國有控股工業企業增加值雖然有了顯著增長,但其在全國規模以上工業企業增加值中的相對比重已由2000年的54.25%降至2005年的39.24%;(2)國有及國有控股工業企業和集體工業企業增加值占全國規模以上工業企業增加值的比重,已由2000年的66.35%降至2005年的43.12%;(3)外商直接投資工業企業和私營工業企業增加值在全國規模以上工業企業增加值中所占的比重,已由2000年的29.2%升至2005年的46.34%,超過了2005年國有及國有控股工業企業和集體工業企業增加值所占的比重(43.12%);(4)2000~2005年,外商直接投資工業企業增加值明顯超過私營工業企業增加值。盡管外商直接投資工業企業並非完全屬於外資經濟,國有控股工業企業也並非完全屬於國有經濟,但表5與表6所反映的現狀和趨勢對我國公有制主體地位的影響是顯而易見的。

其次,從國有經濟的主導作用角度來考察。國有經濟的主導作用,即國有經濟控制國民經濟命脈,對經濟發展起主導作用。黨的十五大報告提出:國有經濟的主導作用,主要體現在控制力上。壹般認為,國有經濟的主導作用主要體現在四個方面:(1)國有經濟在關系國民經濟命脈的重要行業和關鍵領域占支配地位,支撐、引導和帶動整個社會經濟的發展,在實現國家宏觀調控目標中發揮關鍵作用;(2)國有經濟應保持必要的數量,但更要註重在整體分布上的優化和經濟、技術、管理素質等方面質的提高和影響力的擴大;(3)國有經濟對國民經濟控制力的發揮,既要通過國有獨資企業的作用來實現,更應通過大力發展由國家控股或參股的混合所有制形式的企業來實現;(4)國有經濟在國民經濟中的主導作用,在國家經濟發展的不同階段,在不同的產業和地區,可以有所差別。黨的十五屆四中全會通過的《關於國有企業改革和發展若幹重大問題的決定》進壹步提出,國有經濟需要控制的行業和領域主要包括:(1)涉及國家安全的行業;(2)自然壟斷的行業;(3)提供重要公***產品和服務的行業;(4)支柱產業和高新技術產業中的重要骨幹企業。從我國近年來的實際情況來看,國有經濟基本上能夠發揮對國民經濟的主導作用。但是,隨著外商直接投資在我國的進壹步發展,近年來業已凸顯的外商“獨資化”、外資“控股化”趨勢可能會進壹步強化,其並購我國重要行業國有大中型企業的規模也可能會持續擴大。從而,我國國有經濟無論在數量、素質、分布和控制力等方面都將面臨激烈競爭和嚴峻挑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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